2016年12月29日 星期四
房地产首要的 应是民生政策

    在12月21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第十四次会议上,抑制房地产泡沫被列为“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之一,再次被提及。

    此次会议提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和抑制房地产泡沫,是实现住有所居的重大民生工程。”需要提及的是,在去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到房地产,主题是“去库存”,而现在则将房地产视为“重大民生工程”。笔者认为,这次会议的重大意义不在“抑制房地产泡沫”,而在于让房地产告别经济政策,回归民生和社会政策的基本属性,这无疑是中国房地产政策的巨大变化。

    长期以来,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在稳增长和地方政府创收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以至于形成了对房地产的过度依赖。同时,土地出让金也逐渐成为地方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

    对土地财政和房地产的过度依赖,一方面导致房地产行业的种种乱象,同时,随着房价的上涨,房子也逐渐脱离了居住的基本功能,成为资产配置的主要工具。

    只有房子不再成为稳增长的工具和地方政府创收的手段,房地产市场才有可能真正健康,房子才有可能回归居住的本质。

    当然,要抑制房地产泡沫,让房子真正成为“住的”而不是“炒的”的关键,在于中国房地产制度的重构和长效机制的建立。这次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围绕住房的居住属性,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分类调控,地方为主,金融、财税、土地、市场监管等多策并举,形成长远的制度安排,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笔者认为,中国房地产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的框架基本建立。未来将以居住功能为出发点,以市场和政府各自的定位为基准,在土地制度、住房信贷制度、税收制度、住房保障制度以及交易制度等方面构建起合理的、能够满足老百姓基本居住需求的制度体系,房地产将告别“增长工具”,而成为真正的民生产业。

    未来长效机制的出发点是民生,是居住功能,对市场和政府在住房问题上的定位和边界应给予明确界定——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

    房地产首要的是民生政策,人应该有房子住,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可惜在过去10多年,房子成了创收和稳增长的工具。回归到“民生”,这是一次重大的制度纠偏。《新京报》2016.12.23  文/马光远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