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7日 星期四
让知识红利充分释放

    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作用;通过提高工资分配激励科技成果转化……日前,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兼职兼薪:不涉及中小学

    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是此次《意见》的一大亮点,不少人围绕中小学教师兼职展开激烈讨论。科技部副部长李萌回应称,《意见》目前仅适用于高校和科研单位,不涉及中小学。

    “《意见》旨在促进科技要素的合理流动,为此提出了两条举措:一是允许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工作获得合法收入。二是允许高校教师从事多点教学获得合法收入。”李萌说,《意见》允许科研人员兼职兼薪的同时,也做出了相应约束性规定。比如,针对兼职的范围,《意见》明确鼓励科研人员公益性兼职,积极参与决策咨询、扶贫济困、科普、法律援助和学术组织等活动;科研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到企业和其他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

    成果转化:纳税降幅或过半

    《意见》指出,从4方面加强科技成果产权对科研人员的长期激励:强化科研机构、高校履行科技成果转化长期激励的法人责任,完善科研机构、高校领导人员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奖励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对科研人员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完善股权激励等相关税收政策。

    “这一措施旨在使科研人员的收入与他的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包括实际贡献,能够更紧密地结合。”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贺德方表示,现阶段科技人员收入结构中仍存在一些不合理问题,需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这是支持创新、鼓励科研成果转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贺德方表示,经初步分析,这项政策可使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纳税比例由原来的40%左右下降到20%左右,下降的幅度或过半。

    收入分配:知识价值为导向

    收入分配机制的完善也是《意见》的“重头戏”。《意见》指出,在保障基本工资水平正常增长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体现科研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承担政府和社会委托任务等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水平,并建立绩效工资稳定增长机制。

    “这是顺应世界潮流,契合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的政策。”李萌说,当今世界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中国正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意见》对收入分配的机制进行了系统设计,构建了三元的薪酬结构,即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和科技成果转化性收入。特别是确立了增加知识价值分配的导向,目的就是要在全社会形成知识创造价值、价值创造者能够得到合理回报的良性循环。

    《经济日报》2016.11.11文/沈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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