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03日 星期五
我国古代的生育政策

  在古代,关于生育问题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呢?是否也实行过计划生育?

  春秋越国生男生女都有奖励

  战国初期我国总人口才1000多万,到秦始皇统一六国时,全国人口翻了一倍。东周王室衰微,诸侯国争霸,战争连连,死亡巨大,可人口不减反增,就是当时各诸侯国实行鼓励多生的“计生”政策的结果。比如吴越之战,越国战败,勾践卧薪尝胆,实施强国战略,其中一条重要的举措就是鼓励生育,增加国内人口。

  据《国语·越语》记载,越国的制度是,妇女快分娩时得报告官府,由官府派医生守护,生男孩的奖励两壶酒一条狗;生女孩的奖励两壶酒一口猪。生三个子女的,由官府派给乳母哺育。

  汉朝适婚女子不出嫁要罚金

  在汉初刘盈(惠帝)当皇帝时期(公元前195年~公元前188年),便有明确的“罚款”方案惩罚那些违反计生政策的人。据《汉书·惠帝纪》记载,在公元前189年,刘盈下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即年龄在15至30岁之间的适婚女子如果不出嫁,将被罚款,罚款的金额是“五算”。“算”是当时计征人头税的一种计量单位,是开国皇帝刘邦定下的税收办法。15岁以上、56岁以下的国民,都要缴纳人头税,每人税款金额是120钱,称为“一算”。

  对于西汉“五算”的罚款标准,在当时并不算低,至少是一个成年人一年的口粮。

  担心“人满”之患

  宋代提出少生、不生

  在古代中国,也有一些学者意识到人口过快增长带来的严重问题,于是提出了少生甚至不生的口号,其中代表性的人物是唐代的王梵志。

  王梵志是唐初民间通俗诗人,生平坎坷,50岁后皈依佛门。他最有名的是其《大皮装大树》一诗中的一句“生儿不用多,了事一个足。”

  到了宋代,有学者估算中国人口总数首次过亿。在这种背景下,宋末著名学者、《文献通考》作者马端临正式提出了“少生”、“优生”、重视人口质量和整体素质的“计生”理论。  

  《老人报》2013.12.18 文/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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