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灵敏
科技创新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随着产业间横向融合的不断拓展和纵向融合的不断加深,跨行业、跨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创新日益成为创新驱动的关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全会还提出,建设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平台。
关键共性技术,是指在多个行业或领域广泛应用,并对整个或多个产业产生深远影响的技术,具有研发周期长、成本高、风险大的特征。历史上,不少国家正是以独特的方式推动关键共性技术的创新,实现了一定时期内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比较有代表性的模式包括英国的“个人主导、国家保障”模式、美国的“市场竞争与国家导向相结合”模式、德国的“政府主导、企业研发、社会保障”模式以及日本的“政府主导、企业钻研”模式。但在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技术汇聚融合和创新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性,关键共性技术创新的传统模式弊端逐渐显现。作为发挥巨大正外部效应的准公共产品,我国关键共性技术创新需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的体制机制,汇聚助推关键共性技术创新的强大合力。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无法单纯依靠企业等市场力量,必须充分利用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更好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一是通过制定产业政策统筹布局关键共性技术,确保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主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关键共性技术的创新应当坚持全国“一盘棋”,在政府的主导下统筹布局,通过全国范围内的协调和组织动员,实现强强联合,避免一哄而上、重复投入造成资源浪费。
二是完善金融体系,加大对关键共性技术资金投入。更好发挥国有资本、政府投资基金的“耐心陪跑”作用和风险补偿基金的“安心护航”作用,应以国有资本、政府资金引导更多资本成为耐心资本。关键共性技术创新的长周期性和高风险性决定了其无法获得短期资本和游资的青睐,必须培育壮大耐心资本为关键共性技术创新提供经费支撑。作为投资风向标,国有资本和政府投资基金在此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国有资本和政府投资基金在培育和壮大耐心资本中应扮演好“领头雁”的角色,发挥好压舱石的功能。丰富关键共性技术创新的金融支持措施,建立债券发行绿色通道、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偿基金等多样化的金融支持措施,有效降低关键共性技术创新成本和风险。
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关键共性技术创新保驾护航。通过合理缩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扩大民营和外资企业的市场准入,强化关键共性技术创新成果的法律保护力度,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丰富执法手段,更好发挥惩罚性赔偿对知识产权侵权的威慑与惩罚功能。
夯实企业主体地位
企业既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又是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在科技创新体系中,企业天然具有联结科技与产业的能力和动力。关键共性技术创新的过程本质上就是从企业实践中来、到企业实践中去的过程。企业既是关键共性技术创新的出题人,也是关键共性技术创新的答题人和阅卷人。推动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必须夯实企业的主体地位,使各类企业都能够各展所长、各尽其能、各得其所。
一是国有企业要践行责任担当,发挥作为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国家队”的引领和表率作用,利用技术和资本优势,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向关键共性技术创新领域汇集。
二是民营企业作为极具活力的创新主体,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生力军作用。民营企业中既有科技领军企业,也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不问出身”,民营科技领军企业要积极主动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在关键共性技术创新中发挥引领作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要充分利用其掌握的“独门绝技”,在关键共性技术创新中发挥“奇兵”作用。
三是外资企业作为科技对外开放的桥梁和纽带,要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吸引全球创新资源,发挥好创新资源配置作用。要坚持以开放促创新,健全科技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完善面向全球的创新体系,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补齐开放创新制度短板。关键共性技术创新不能闭门造车,要加强国际合作,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
完善高校科研院所协同机制
科技创新靠人才,人才培养靠教育。高校和科研院所作为第一生产力、第一资源和第一动力的重要结合点,是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必须完善高校、科研院所的协同机制,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充分发挥教育对关键共性技术创新的基础性支撑作用。
一是要强化协同育人,为关键共性技术创新提供人才保障。高校和科研院所作为科技创新的策源地和创新型人才的汇集地,要把培养第一资源和增强第一动力结合起来,打造与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协同育人平台。通过优化学科布局和课程设置,探索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打破学科壁垒与课程桎梏,推进学科交叉与课程融合,畅通理论与实践的转化通道,建立面向关键共性技术创新的协同育人机制。
二是要强化协同攻关,形成关键共性技术创新的强大合力。有效统筹科技企业等创新力量,进行强强联合,实现优势互补,释放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协同攻关的叠加倍增效应。
(作者系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