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25日 星期四
湖南:用好政策“组合拳” 铺就转化“高速路”

    【聚焦科技自立自强·看招】

    ◎本报记者 俞慧友  通讯员 全程铂

    “我们坚持政策支持与市场服务并举,着力推动全省特别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更好成效。”7月23日,在湖南省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湖南省科技厅厅长朱皖对《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进行了深入解读。

    近年来,湖南省先后颁布20余项旨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该省高校技术合同成交额从2020年的14.46亿元,增长为2023年的36.41亿元,年均增速36.05%。高校成果在湖南转化占比达51%。然而调查显示,高校科研人员“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的现象依然存在,迫切需要从体制机制上“再破题”。

    促进科研人员“积极转”

    2023年11月,湖南省组织召开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专题座谈会,就加快出台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进行系统部署。

    今年6月,由湖南省科技厅牵头起草的《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印发实施。就“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问题,新政给出了针对性的具体举措。

    新政强化了高校成果转化绩效考核,通过发布高校成果转化指数、建立转化导向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畅通技术转移从业人员职称晋升通道等举措,有效促进高校及科研人员“积极转”。

    同时,新政通过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落实转化收益分配激励政策,提出了健全科研人员兼职取酬制度,建立尽职免责制度,鼓励高校及科研人员“大胆转”。

    为帮助高校及科研人员在操作上明确“怎么转”,新政支持高校设立持股平台,并优化了高校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此外,新政通过建立对市州和园区成果转化工作评价激励机制,以及建设技术成果进场交易平台,着力破解成果转化供需“困局”,积极推动地方、园区和企业承接高校成果。

    鼓励高校领导“带头转”

    政策边界模糊,是操作落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此次湖南提出了一揽子政策,通过“一体系三指引”的框架,明确高校成果转化相关政策边界,有力提升政策可操作性。

    针对科研人员普遍关注的尽职免责问题,《湖南省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操作指引》明确规定了责任主体、尽职免责的范围、负面清单以及禁止行为等关键内容。这不仅为监管部门提供了清晰的参考依据,也进一步消除了成果转化参与人员的顾虑。

    “尽管国家和省级层面,对高校领导干部从事和参与成果转化都有明确规定,但大家仍心存顾虑。此次出台的政策,将以更鲜明的态度,鼓励高校领导干部‘带头转’。”朱皖强调。

    新政特别提出,对在高校有行政职务、是成果主要完成人或对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科研人员,实行区别于一般党政干部的管理方式,进一步细化了领导干部从事成果转化的路径。

    在高校成果转化过程中,资产评估往往是一个绕不开的“坎儿”。如果成果定价过高,可能阻碍及时转化;而成果定价低或转化失败,又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担忧。针对这一问题,新政明确高校可自主决定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方式。同时,湖南将搭建进场交易平台,为高校提供服务,并从制度设计上解决因成果价值变化可能带来的决策风险。这一举措有望鼓励高校负责人大胆决策。

    引导研发团队“重效益”

    记者了解到,湖南省去年在湖南科技大学和长沙学院两所高校开展了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结果显示,两所高校技术合同成交额翻了一番,多个高质量科技成果得以成功转化。

    湖南省科技厅副厅长周斌透露,新政出台后,将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方面秉持更为“开放”的态度。政策将试点范围扩大到湖南全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有条件的高校,明确多个赋权路径,为处于不同转化阶段的科技成果分类提供赋权方案,从而解决“缺依据转”的难题。

    此外,政策还计划开展高校科技成果初始权益分配改革,以引导研发团队更加注重成果转化效益,产出更多可产业化落地的成果。

    新政也着力充分反映科研人员在成果转化中的贡献和价值,激发他们推动成果转化的内生动力。为此,新政将开展分类评价促队伍建设,鼓励高校自主设置科技成果转化岗位,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转移专业人才给予省级人才计划倾斜支持,在自然科学系列和工程技术系列下增设技术经纪专业开展职称评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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