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 垠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从“明范围、明抵扣、明优惠、增便利、增规范、增效率”六个方面,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
记者日前在采访中发现,当前各地税务部门细化落实措施,稳妥推进“反向开票”各项工作任务。不少资源回收企业认为,“反向开票”是一举多得的好政策。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今年3月,国务院发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要求“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
4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
自4月29日起,有“反向开票”意愿的资源回收企业,可向税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履行完规定的简单程序后,可以第一时间便捷实现“反向开票”。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和3%征收率减按1%计算缴纳增值税等税费优惠政策。
各地税务部门结合实际明确工作要求,突出重点落实工作目标,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反向开票”工作有序开展。
“在废旧物资回收业务中,销售方一般为自然人,往往采用‘不带票销售’方式将报废产品销售给资源回收企业,导致企业不仅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也难以获得合规的增值税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宁波特力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李秋妍说,此次出台的“反向开票”政策,解决了长期困扰资源回收行业的取票难题。
广西柳州市元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经理李阳桥认为,“反向开票”对企业来说是一举多得的利好政策。“对于合法合规经营的企业,只需提交申请表和资质证明就可以申请开票资格,办理手续简单便利。”他告诉记者,“‘反向开票’有助于鼓励更多企业和个人参与废旧物品回收,推进资源循环利用。”
受到资源回收企业肯定的,不光是“反向开票”政策的及时出台,还有税务部门不断提升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代办税费便利度的服务举措。
为确保纳税人懂政策、会操作,各地税务部门坚持主动靠前服务,打好“分类宣传+精准辅导”组合拳。
北京、山东、厦门、宁夏等税务部门通过在线直播,对“反向开票”政策重点内容、重要事项等提前做好精准提示提醒,确保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宁波市税务局在“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开设“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热点问答”专栏,围绕实行“反向开票”的开受票方范围、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推出系列图解作品,确保纳税人及时掌握政策要点与涉税实务操作。
为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发展,各地税务部门建立健全针对“反向开票”的税收风险监测预警机制,跟踪监测分析各地区政策落实情况,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比如,广东省税务局实行“收购者+出售者”双核查,充分利用合同、台账、凭证、资金以及物流等相关信息,通过核实抽查企业享受条件、业务真实性等方式,帮助资源回收企业及时排除“反向开票”各个环节的税收风险。
“收旧”更便利,“换新”才更有动力。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谢文表示,将运用好政策工具,通过“反向开票”促进上下游协同联动、形成合力,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强有力支撑,持续增强资源回收企业、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的获得感,为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