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北京4月1日电 (记者刘园园)1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公布。
《通知》提出了“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主要目标,即“十四五”期间,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旗)域农村地区,以村为单位,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0兆瓦,探索形成“村企合作”的风电投资建设新模式和“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新机制,推动构建“村里有风电、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的风电开发利用新格局。
我国农村地区风能资源丰富、分布广泛,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有利于开辟风电发展新的增长极。据介绍,如每年选择具备条件的1000个村进行试点开发,按每村装机2万千瓦测算,年可新增风电装机20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1000亿元。这样既能为风电发展打开新的市场空间,也能更好发挥促发展、扩投资、稳增长的作用。
为稳妥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通知》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先行试点,根据试点情况适时推广。《通知》明确了各方责任分工,如省级及以下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编制“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方案;电网企业配合做好方案编制,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保障项目并网;风电设备制造企业加强技术创新,积极研发适宜乡村环境的风电机组,提供设备支撑等。
在政策支持方面,《通知》提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由电网企业实施保障性并网,以就近就地消纳为主,上网电价按照并网当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执行。同时,鼓励依法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等方式共享风电项目收益,探索乡村能源合作新模式。
《通知》还要求,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要合理安排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规模、项目和布局,能建则建,试点先行,不一窝蜂,不一哄而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以符合用地和环保政策为前提,促进风电开发与乡村风貌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