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涛 全国政协委员、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首席科学官
疫苗接种是预防传染病的有效手段之一。接种疫苗可保护受种者及周围人群的健康安全,减轻医疗负担。
近年来,公众愈加关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目前,我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的问题日渐凸显。比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的具体办法由各省级政府制定并落实,国家级补偿办法尚未出台,导致各地具体补偿标准和程序差异较大。
我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国家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实施细则,统一补偿标准和流程,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明确统一鉴定标准。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要探索建立国家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公共补偿机制。参考国际先进经验,建立补偿基金制度,将补偿责任转移至生产者共同体,在共同体内实现疫苗风险分担。这有利于疫苗行业自发提升自律水平。
(本报记者 陈曦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