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军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唐山市中医医院副院长
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是按病种确定诊断和治疗方式,让每类患者实现标准化付费的医保支付方式。DIP可以更好地规范医师行为,让百姓就医更加高效,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调研发现,目前我国中医诊疗DIP体系尚未建立,各地探索按DIP的中医优势病种数量受限,纳入DIP体系的病种较少。对此,我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第一,确立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规范,对能与西医病种对应的中医病症,实行DIP支付。中医DIP体系并非与原有医保系统割裂。因此相关部门应积极为中西医结合治疗寻求DIP支付的融合路径。通过中西医充分结合,为患者提供优质健康服务。
第二,在DIP系统设置医疗机构等级系数时,适度向中医医疗机构倾斜,促进中医药发展。
第三,由国家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各地相关领域专家共同制定中医诊治DIP国家标准。
(本报记者 陈汝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