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纯新
10月下旬,湖北黄石、鄂州两地生态环境、财政部门就高桥河跨市断面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进行了磋商,双方按“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明确了协议的工作目标、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核年限和签订主体。
“我们在横向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上,都有些探索经验,下一步签订正式协议,就是要确保责任落实,达到区域联防联控的效果,共同促进水环境质量越来越好。”11月2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双方围绕《高桥河跨市断面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征求意见稿)》,对协议中存在的疑问达成共识,为建立跨市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信息共享、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奠定良好基础,将进一步推动高桥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取得积极成效。
这是湖北实施跨界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又一次实践,统抓共管构建护水高地,手挽手“编织”绿水青山防护网。
5月10日,湖北首例跨市河流横向生态补偿协议——《通顺河流域跨市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协议》签约。武汉市与仙桃市共同创新生态补偿机制,推进通顺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改善和水环境质量提升迈向新阶段。
早在2018年,湖北选择通顺河、黄柏河、天门河、梁子湖、陆水河等5个流域及相关20个县市区,实施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上下游地方政府协商确定补偿金额,每年不低于300万元。
长港是鄂州第一长河,流经梁子湖区东沟镇,鄂城区杜山镇、长港镇、樊口街道等4个镇街,连接着长江与梁子湖。
此前,梁子湖区政府、鄂城区政府签订横向生态补偿协议。连续3年,双方各出资500万元设立长港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标志着长港河流域保护和治理工作进入上下游“相互约束”的全新阶段。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103个市县中,已有82个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占比79.6%。补偿机制实施后,跨界断面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
在中央及省财政大力支持下,目前,湖北17个市州均已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共签订补偿协议31个,其中跨市协议7个,流域上下游协同能力明显提高。
聚焦水质超标频繁的7个重点跨市界河湖,该省生态环境厅编制年度流域综合治理方案,从小切口入手,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程举措。同时,制定重点水体水华防控、汛期污染强度管控“两个指南”,建立水华三级预警机制,健全汛期污染强度排名与溯源机制,指导分类管控。
为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抓好总磷污染控制,湖北率先在长江流域开展全省域总磷总量控制,全省实施总磷减排项目495个,实现重点工程减排量540.66吨。
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截至目前,湖北共发现3种未被描述的鱼类新物种、中国新记录昆虫2种、湖北省新记录昆虫19种以及湖北省新记录鸟类1种,在全省长江段观测调查中目击到江豚64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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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都市圈一湖一策协同治理
除了湖北省内各市县手挽手“编织”绿水青山防护网外,武汉市也开始将都市圈打造成生态圈。
梁子湖是湖北第二大湖泊,地跨武汉、鄂州、黄石、咸宁,是武汉都市圈重要的生态屏障。
武汉都市圈以梁子湖流域为先行示范区,打破行政区划限制,设立梁子湖流域河湖长,武汉、鄂州、咸宁、黄石4市轮岗,统筹、协调流域内河湖管理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工作,推动各项重难点工作落地见效。
8月24日,2022年武汉城市圈生态环境合作暨流域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召开。武汉、鄂州、黄石、黄冈、孝感、咸宁、仙桃、潜江、天门9市生态环境局签署生态环境合作框架协议。协定9城建立完善工作联系网络与信息通报机制,每季度组织一次联合巡河,每半年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或交叉互检,并召开一次协商会议,推动跨界流域协同治理。
目前,武汉都市圈内41个县(市、区)围绕重点流域已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省级财政2019年以来累计支持城市圈中央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资金和省级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5.7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