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在珠穆朗玛峰峰顶,科考队员展示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研究旗帜。新华社特约记者 索朗多吉摄 |
【领航定向的十年】
◎本报记者 付丽丽
“这些措施直击青年科研人员面临的实际问题,敢于触碰科研体系内存在的顽疾和‘硬骨头’,极大地减轻了‘不合理负担’,让我们能轻装上阵,潜心科研。”谈起科技部、财政部等五部门近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减负行动3.0),北京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晓明既激动又兴奋。
身为青年科研人员,徐晓明深知“青椒”们面临的压力。挑大梁、增机会、减考核……减负行动3.0直指给青年科研人员造成压力的痛点和难点,真正做到“扶上马,送一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多次强调要坚定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这十年,科技人才政策和相关科技体制改革都是围绕着激发科研人员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展开的。”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何光喜说。
何光喜长期从事科技评价、人才激励政策的规划研究工作,在他看来,党的十八大确立了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才是第一资源”,这是所有科技人才政策的基础。如今,创新驱动的实质是人才驱动已成为广泛共识。
激发活力 让科研人员“名利双收”
人才是创新的根基,只有为人才在创新活动中长期遭遇的无奈与困境“破题”,才能充分释放创新活力。
“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首先要简政放权。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这也是近年来我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主线之一。”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研究员、中国科学院管理创新与评估研究中心副主任徐芳说。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也是科研领域扩大自主权改革的破冰之年。
这一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在项目预算调整、劳务费用管理、间接费用管理、结余经费使用等五个方面赋予单位一定的自主权。
2015年,全国人大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它们被称为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
“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等,形成了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制度的‘四梁八柱’。”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清华大学中国科技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梁正说,通过扩大高校科技成果管理自主权、完善绩效奖励及税收优惠制度、下放国有资产管理权等政策,积极鼓励科研人员创造高质量、高价值知识产权,有效提升了科技成果转化效能。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了《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对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作出全面安排,构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科技成果转化性收入的“三元”薪酬体系。
系统部署,让改革红利实打实地落到科研人员的手心里。山东理工大学教授毕玉遂坚守十余年,攻克了无氯氟聚氨酯化学发泡剂的国际难题。2019年,他的发明专利获得5.2亿元转让费用,团队获得80%的奖励,约4亿元。根据科技人员因成果转化获得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缴纳税款的相关政策,团队一下子少缴7000多万元税款。
分类评价 破除“四唯” 改革全面发力
拆藩篱、涉深水、蹚新路、亮硬招、见实效,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持续向纵深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九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四次院士大会开幕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创新体系效能,着力激发创新活力。
“创新活力从何而来?需要深化体制改革释放创新潜能,更要构建良好创新生态。只有树立好评价风向标,才能画好创新同心圆。”何光喜说。
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何光喜表示,“三评”改革,简单说就是解决我国机构、项目、人才评审评价中评什么、谁来评、怎样评的重大问题,是众人瞩目的热点,也是改革瞄准的痛点。改革意在构建科学、规范、高效、诚信的科技评价体系,拒绝“帽子多”、避免“一刀切”,让科研人员吃下“定心丸”。
梁正表示,“三评”改革旗帜鲜明地提出开展分类评价, 也就是干什么、评什么,而不是以前的“一把尺子量到底”,这更符合科研规律。
随后,清理“四唯”专项行动出台,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SCI至上”等不良导向的硬招、实招频出,“破四唯”“立新标”深入人心。“我国这一轮科技评价改革与国际上科技评价改革的趋势相一致,并且力度更大。”徐芳说。
简除烦苛 为科研人员松绑解套
硬实力、软实力,归根到底要靠人才实力。人才活力从何而来,如何更好人尽其才?唯有改革。
“要着力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而不能让人的创造性活动为经费服务。”2016年5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说到了众多科技工作者的心坎上。
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一直在进行。
2014年3月,科技界熟知的“11号文”——《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设立绩效支出、简化预算编制和调整程序等多项举措,旨在把财政科研经费切实用到“刀刃”上。
2016年7月,《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发布,为科研人员松绑解套,下放预算调剂权限,买“酱油”的钱可以用来打“醋”了。
202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其中引人注目的一个亮点,就是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再次强调简化科研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
与此同时,“减负”行动也在持续发力。2018年12月,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联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减轻科研人员负担7项行动(减负行动1.0),直指“表格多、报销繁、检查多”等突出症结;2020年10月,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联合印发《关于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的通知》(减负行动2.0),到如今的减负行动3.0,改革走实走细,深入肌理。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需填报的表格由57张精简为11张,科技计划项目已实行不超过5%比例随机抽查机制,科研管理更高效,科研人员有更多时间投身科研……
“为科研人员简除烦苛、加油鼓劲,让他们有成就感、获得感,也是科技体制改革一以贯之的目标。”何光喜说,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科技自立自强需要有力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保障,深化改革依然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