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
“要把人民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这才是最大的人权。”5月2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以视频方式会见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巴切莱特时指出,一国人权状况好不好,关键看本国人民利益是否得到维护,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得到增强,这是检验一国人权状况的最重要标准。
人权事业事关人民幸福、国家富强。中国共产党从诞生那一天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
如,面对国家衰败、人民受难,我们党高举“争民主、争人权”的旗帜,鲜明宣示了救国救民、争取人权的主张;面对贫困,中国打响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摆脱绝对贫困;面对疫情,中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些实实在在、不折不扣的行动,目的是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也确实让人民过上了幸福生活,同时,也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了中国贡献、提供了中国方案。
今年2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中国人权发展道路进行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生存是享有一切人权的基础,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
大道至简,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人权是具体的、实在的,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中国人民的人权得到前所未有的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在人权问题上不存在十全十美的“理想国”,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更加重视尊重和保障人权,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让人民生活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