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北京2月4日电 (实习记者代小佩)4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解释》共计27章、655条,与2012年的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相比,增加了“认罪认罚案件的审理”“速裁程序”“缺席审判程序”三章,增加107条,作了实质修改的条文超过200条。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称,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条文数量最多的司法解释,也是内容最为丰富、最为重要的司法解释之一。
《解释》规定,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律应当开庭审理;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也应当开庭审理。
《解释》强调以人民为中心、以审判为中心,并注重产权司法保护。李少平表示,这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尤其表现在强化辩护权保障、强化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强化证据裁判要求、规范涉案财物处理等方面。
《解释》还明确,要做好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