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渊杂谭
王进玉
去年的这个时候,有一份《关于在全国中小学进行繁体字识读教育的提案》引发关注。教育部前不久在官网公开相关答复,提出“学校教学应依法使用规范汉字,但在中小学经典阅读和书法教育中,会涉及繁体字教育有关内容”。
其实关于汉字的简化,自古有之,甚至历朝历代都做过相关工作,民间更为流行。众所周知,在汉字自身的演变中,最明显的就是“隶变”,即由篆书变为隶书,使得字体更趋于简单、规范、方正,因此隶书也被称为“篆之捷”。总的来讲,文字的简化主要是为了实用,方便学习、辨识、普及、推广、交流之需,并且要清楚,简体字并非随意简化的,也具有它很强的历史继承性、体系性和深厚的群众基础。
不过对此有人会说,汉字简化破坏了传统,影响了传统文化的传承,会出现“因简害义”“有损汉字的艺术美和规律性”等问题。不可否认,的确存在这些情况,毕竟一些繁体字比其简体字在音形义等方面都表现得更加丰富,更具内涵,而且古代也有“汉字六书”之说,其中包括了造字法和用字法。就是说在汉字自身发展体系中,存在着创造汉字与使用汉字的相关规律及法则,我们应该予以尊重,甚至很好地继承与发扬。但倘若放在全球一体化的当下大文化、大交流体系中,从时代背景以及传播学等的角度来看,过分强调繁体字的这部分意义就显得有些不合时宜。
很多人总爱用“爱无心,乡无郎”等说辞来予以反驳,甚至将现代社会某些不良风气直接归咎为汉字简化的后果,不免太过牵强。我们不能过分夸大繁体字的某些功能,放大它们的部分作用和意义,更不能做出一厢情愿的理解,否则这也是对传统文化肤浅认识的体现。
古人在创造这些汉字时,有着特殊的历史背景,更多是根据当时所处的生活环境、语言表达习惯等而得来的,也是为了易于交流、记录、传播和理解,但社会在发展,尤其当下,历史背景、生活环境、交流方式等都发生极大改变。首先,如果我们仅从会意字方向去理解汉字,势必会背离汉字的构形事实,因为有很多简体字是从形声甚至草书等其他方面转化过来的。
其次,如果我们过分强调、看重一些繁体字原有的、表面的字形意义,不能用发展的眼光更灵活、深入、深刻地解读真正需要我们传承和发扬的更为重要的那部分文化,不能不说是一种时代悲哀,也是对传统的误读。
文字尤其是繁体字,不等同于文化,这是两个概念,不能混淆。文字只是记录、传递文化信息的工具,不是说掌握了文字,掌握了繁体字,就等于掌握了文化,了解了传统精髓。现实中有很多认识,乃至经常书写、使用繁体字的人,可能对传统文化知之甚少。另外也需明白,正如教育部在答复中所说的,即便认识了繁体字,如果不经过专门的古汉语、古代文化知识等的学习,也一样读不懂古典诗文,不能了解中华传统文化、知晓中国文化的由来。因此一定不要过度放大繁体字的文化承载,如同不能像五四时期一些“激进派”人士草率否定它一样,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对于全国中小学是否有必要进行繁体字识读教育,笔者的观点是,在日常学校教学中没有识读必要,可以将其作为选修课、兴趣课供学生自主选择。如果强行进行识读、普及,将会有很大难度,尤其对于中小学生来讲,也势必会增加他们的学业负担。而在书法教育和经典阅读中,不应对学生进行强迫式学习、填鸭式教学,而应把主动权更多交给学生,尊重他们的爱好、意愿,同时注重点拨,引导和激发他们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