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业孵化器——沙洲湖科创园 |
张家港市企业创新的场景 |
张家港市连续12年举办“科技·人才活动周” |
■聚 焦
开展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是科技部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部署,是全面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县域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指明了方向、规划了重点、明确了标准。
从20世纪九十年代起,张家港市始终牢固确立并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战略,综合实力连续20多年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三甲。特别是,张家港市聚焦聚力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取得了良好成效:入围首批全国创新型县(市)建设名单,连续七届获评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获批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2018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2.82%,万人拥有高层次人才226名,均居苏州县(市)第一;财政科学技术支出12.98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6.12%;拥有高新技术企业458家。
把创新型县(市)建设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到核心位置、强化顶层设计
思想认识到位、工作举措到位,是建设创新型县(市)必需的基础。张家港市把科技创新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创造性落实科技部的工作要求,在体制机制上作出了四项安排。
建设领导小组“专班化”。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市长为副组长、30个部门和11个区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强化顶层设计、强化组织协调、强化督办推进,切实保障各项建设任务顺利推进。
创新工作例会“常态化”。例会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常委组织部长、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召集,发改、科技、工信、财政等部门和区镇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围绕科技创新的重大政策、重大活动、重点项目,专题会商、拍板推进。
科技绩效考核“重点化”。以2018年为例,全市可量化的44项主要绩效指标中,11项是科技指标、占比达25%;在区镇“千分制”绩效考核中,科技创新指标分值为140分、占可量化指标的18%。
科技队伍建设“优先化”。在严控机关事业编制的情况下,依然不断强化科技队伍力量。全市10个区镇全部设立科技人才局(办),市镇两级科技干部人数达到165人。
把“六个抓”作为创新型县(市)建设的重点,集聚创新资源、激发企业活力
张家港市将县域实际与科技部《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指引》精神紧密结合,制定了《张家港市科技创新体系规划》,把“立足产业、调动企业、鼓励创业”作为着力点,集聚创新要素、广泛招进人才、推进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对接。
打造优良的政策环境。一方面,不折不扣落实国家政策。2018年,落实加计抵扣企业603家、扣除额13.25亿元,高企所得税减免8.08亿元、同比增长28.3%,做到“应扣尽扣、应减尽减”。另一方面,创新制定本级政策。近两年,构建了“1+8+3”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其中“1”是指“创新生态30条”总纲文件,“8”是指高企培育、成果转化、创新载体、领军人才扶持、科技贷款等8个实施办法,“3”是指3个绩效评价办法,最大程度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业活力。
构建完善的创新载体。把创新载体作为“集聚创新成果、引进高端人才、推动成果转化”的强磁场。建设了江苏冶金技术研究院、苏州氢能产业创新中心、南京工业大学张家港产业学院等“十大新型研发机构”;累计投入38.5亿元,建成10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在江苏县(市)率先实现建制镇全覆盖;建成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4家、省级以上特色产业园区20家;建成众创空间、星创天地30家,其中省级以上18家。
确立企业的主体地位。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张家港市致力将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让企业真正成为创新的主导者。针对激励企业创新,在全国率先探索“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用“分类量化、逐项计分、年底结算”的办法,对企业各类创新行为进行鼓励,四年累计有4156家次企业获得积分资助3.5亿元。针对企业研发投入,出台了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实施办法,2018年共发放3440万研发投入补贴。针对成果转移转化,成立了2000万元产学研预研资金,以解决产学研合作初期校企各有顾虑的“堵点”,引导企业家走进实验室、引导专家教授走进车间,第一年已促成47个合作项目。
强化人才的核心作用。全市瞄准产业方向、企业需求,明确了50个“精细化引才节点”,设立了每年1.5亿元的人才开发资金,构建了从“启动资助”到“产业化推进”、从“项目发展”到“个人生活”的全方位扶持体系,上级人才总量在江苏县(市)连年领先,销售超千万的人才企业达到110家。特别是,在江苏省率先试点“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成295家省级工作站,总量和优秀建站数量均为省内第一。工作站累计为企业引进研究生1275名,承担市级以上科技项目491个,开发新产品910个、形成销售超过170亿元。
把创新型县(市)建设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加注创新动能、引领转型升级
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路径,必然是创新驱动。下一步,张家港市将以创新型县(市)建设为重大契机,紧扣“科技创新引领转型升级”创建主题,积极探索县域创新的更好路径和模式,努力打造创新型县(市)建设样板,为全国县域创新提供经验。围绕实施《张家港市科技创新体系规划》,将着力建设“四个区”:
建设创新生态示范区。把创新生态环境作为最重要的创新资源,以全面落实“创新生态30条”为主抓手,着力在“制度、服务、政策”等方面精准施策,整合和融通“人才、科教、项目、资本”等创新资源,建立“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成果转化、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科技金融”于一体的创新服务体系,构建“全链条、全方位、全要素”的创新生态系统,让企业创新“有热情、有支持、有实惠”,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建设转型升级样板区。转型升级的本质是企业转型,企业转型的终极目标是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全市将深入实施《张家港市创新驱动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意见》,通过搭建公共技术平台、鼓励研发投入、帮助引进人才、精准辅导服务等各种举措,加大高企培育力度,确保创新型县(市)建设期内新增高企超过200家、累计增长50%。就产业而言,在冶金、化工、纺织等传统领域,立足现有、面向高端,开发新产品、运用新工艺,力争在“科技创新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成为全国示范。同时,在化合物半导体、氢能锂电等新兴产业领域,深耕细作、追求特色,力争培育形成1—2个在国内有影响力、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集群。
建设高端人才集聚区。突出人才在创新创业中的核心作用。聚焦重点产业的发展方向,深入实施“磁石聚才”“筑巢引凤”“人才礼遇”三大工程,发挥“以才引才、资本引才、机构引才”的三大效应,着力解决人才关心的“子女入学、家属就业、医疗保障”等问题,力争到2020年,万人拥有高层次人才达到260名。
建设协同创新引领区。用好“产学研预研资金”,推动更多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攻关技术难题、实施成果转化。支持、鼓励企业建办研发机构,确保2020年规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超过43%。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倡议,加快“苏州-独联体国际创新中心”建设,拓展与南加州中华高校校友会等机构的合作。加快推进张家港保税区、经开区等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在更广范围、更深领域内开展技术、品牌、研发和服务的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