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01日 星期五
北京新政30条措施向街道赋“六权”

    科技日报北京2月28日电 (记者华凌)记者从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2月26日,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推行街道“大部制”改革,30条措施向街道赋予六权,以及街道作为执法主体可直接开展执法等措施。

    《意见》明确北京市街道职能定位,明确街道是代表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对辖区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四个方面行使综合管理职能,对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负总责。

    《意见》明确,要向街道赋予“六权”,包括辖区设施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参与权;全市性、全区性涉及本街道辖区范围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的建议权;职能部门综合执法指挥调度权;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工作情况考核评价和人事任免建议权;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权;下沉资金、人员的统筹管理和自主支配权,确保基层有充分的权力和更多的资源为群众办事、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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