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科体改革 放权赋权
本报记者 江 耘 实习生 洪恒飞
开栏的话 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以释放创新创造活力,对推进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举国关注。从今日起,本报开设《推进科体改革 放权赋权》栏目,挖掘报道各地好做法、好经验、好案例,以飨读者。
“一旦产业化,未来胶质瘤只需要打一针,就能彻底治疗,费用将是现在的几十分之一。”如今,说到自己的成果——“溶瘤痘苗病毒改造技术”未来产业化前景,浙江理工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李恭楚博士十分自信。
2018年6月之前,李恭楚很难想象自己的成果能够从论文走进现实。
作为浙江理工大学的首个作价入股案例,李恭楚团队的科研成果以专有技术作价1750万元与广州功臣创业投资企业合作,并通过公司化来推进成果产业化。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让人才创造的知识有合理的价值回报。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近年来浙江出台了包括《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举措。
70%成果转化奖比激发活力
在2015年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之前,成果完成人在成果转化收益上只能拿到20%。在那个阶段,用技术换回1750万元的股权几乎是天方夜谭。
浙江理工大学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琪告诉记者,“溶瘤痘苗病毒改造技术”作价入股的合作中,李恭楚与校方的占股比例为9∶1。
除了李恭楚获益,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杨灿军团队也因该校的改革而获益。
2015年,浙江大学陆续出台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系列改革举措,包括明确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对其中的净收益按学校、成果完成人各30%、70%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年,该校机械工程学院杨灿军团队深海组网接驳技术12项专利成果作价3000万元入股,5位学者以团队科技成果入股大型企业,分享成果转化股权70%的奖励。根据政策,杨灿军团队5名成员获得了价值2100万元的股权奖励。
“这项改革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体现。”杨灿军认为,提高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奖励比例,极大地激发了科技人员寻求成果转化的动力,也给科学家吃了定心丸。
2017年,《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对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比例的下限从上位法的50%提高到70%。而在包括浙江理工大学在内的诸多高校,奖励比例下限从70%提高到了90%。
今年,浙江省再次出台《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对科研人员收入分配政策的定向调整,构建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和科技成果转化性收入的三元薪酬结构。
“提高成果转化收益奖励比例是希望科研人员能转化更多的科研成果,总的一个体现就是尊重知识和人才。”浙江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鲁文革说。
高校80%发明专利实现挂牌交易
2018年11月6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的9个发明专利在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被汇专绿色工具有限公司以118万元摘牌受让。
浙江电子科技大学产学合作处副处长何宏介绍,专利交易一方面促进了企业生产智能化水平的提高和产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规范交易也有效提升了科研人员的自主权和积极性。
一直以来,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难是世界性难题。体现在中国的一大原因就是,职务科技成果等技术类无形资产转让或对外投资需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等审批程序。
但是,成果价值评估机制、成果转化工作风险责任免责等配套措施还未跟上,造成审批环节多、责任大,高校院所及其科技人员都不愿承担成果转化中的风险,严重影响职务科技成果后续开发、转移转化,导致大量职务成果束之高阁甚至失效。
2016年,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正式成立。不到两年时间,进场交易的发明专利数量已占到浙江省高校发明专利总量的80%!
有关统计显示,2011—2015年浙江大学失效专利达到8324件,其中很大部分属于期限届满前放弃的专利。
“科研成果不是房子,技术在不断更新迭代,过时的技术会一文不值,所以要尽快转化为生产力。”鲁文革认为,如今整体思路调整了:与其让科研成果束之高阁,还不如让科研人员去转化成果,激发其科研积极性和创新活力。
“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的出现,让成果转化更加规范、透明,科研人员获利也正规合法。”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副总经理陈乐平介绍,目前除浙江大学所有科技成果进场交易外,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院、航天五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等30余家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均签订了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协议并进场交易。
截至2018年底,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累计成交项目487笔(含专利1200余件),总交易金额达到4.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