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3月28日 星期三
制度欠完善绝非“踩红线”的理由
龙跃梅

    科技观察家

    近日,一审被判贪污罪的广东韶关学院教授娄高明获取保候审。现年52岁的娄高明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2005年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娄高明事件并非个案,这些年不断有科研人员因不当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而被诉诸公堂,锒铛入狱。1月26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身陷50万元“科研经费”漩涡的山东大学“长江学者”陈哲宇贪污罪名成立,考虑到其有自首情节,改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2017年,清华大学教授付林因涉嫌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被提起公诉。

    不可否认,这些案件的发生有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粗放和不合理等问题,但这绝非科研人员“踩红线”的理由。

    首先,法律没有任何价钱可讲。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个人再多的无奈与痛苦,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理由。对于科研经费的使用,国家有明确规定,有些是绝对不能碰的,碰了就要受惩罚,没有任何价钱可讲。科研如此,其他领域也如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触犯了法律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其次,任何事物都是不断完善的过程。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从建立到完善,需要一个过程。如今,随着科研节奏加快,一些制度设置似乎有些“过时”。但制度并非一成不变,相关部门对此也在不断进行研究探索,这些改革牵一发动全身,需要顶层设计,需要时间积累,才能不断走向科学合理。

    当然,通观这些事件,也暴露出目前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一些共性问题,不得不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研究解决。

    近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印发,将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也应该借着这场改革“东风”,以问题为导向,“对症下药”集中解决管理使用顽疾,建立起更为科学合理的制度,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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