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24日 星期一
国家助学贷款今年将发放240亿
350万名贫困生求学获“力挺”
本报记者 马爱平

第二看台

    正值2017年高考录取进行时,随着各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陆续开始发放,今年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7月15日也启动了。

    国家开发银行日前发布的消息称,从7月15日起,在广西、云南、贵州、辽宁等26个省市区启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预计全年发放助学贷款将突破240亿元,为35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贷款支持,这标志着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正式启动。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的助学贷款占全部国家助学贷款的85%以上。

    无手续费 申请办理只需三步

    “助学贷款的申请办理过程非常便捷。”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马建斌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例,介绍了其中的三个步骤。

    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就可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下载申请表,到所在中学或村委会,或者乡镇民政部门盖章,确认家庭经济情况;然后,学生拿着申请表、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到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大厅申请办理贷款,现场签订贷款合同;最后,学生报到时把贷款手续交给学校,学校为他开具回执。

    “在有些省份,以上三个步骤更加简便。”马建斌说,有些省对凡是在普通高中阶段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都提前录入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系统里,因此,该学生就不用再下载申请表和盖章了,可以拿着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直接办理贷款手续。

    同针对部分山区、牧区幅员辽阔、交通不便的实际情况,国家开发银行开展了基层办理点前移下沉工作,在广西、山西、陕西等省实现了乡镇代办,让学生和家长在家门口就能办理和偿还贷款,进一步方便广大受资助学生。

    据了解,校园地助学贷款,是学生如果没有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到学校以后,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由学校的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给银行,银行审核通过后办理贷款手续,环节也更为简单。

    马建斌提醒广大学生,助学贷款非常简便,不收手续费、不收押金,更不要求学生在网上进行银行卡操作,学生们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截至去年年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累计发放金额超过1100亿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累计突破1850万人次。

    完善机制 还款期延长到20年

    我国自1999年开办各项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至今已经18年。

    此次,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发放对象涵盖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院校的所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贷款的额度是本专科学生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12000元。贷款期限是学制加13年,最长20年。

    “比如延长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最早的政策是毕业后6年要还清,后来延长到毕业后10年,最近又将贷款期限延长到了20年,对学生的经济压力越来越小。”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举例说。

    赵建军表示,考虑到有些学生毕业后临时找不到工作,没有收入,国家特意延长了本金归还的宽限期,由两年延长到三年。也就是说,毕业后三年之内只付利息,不还本金。

    国家还加大了助学贷款贴息的力度,学生在校期间所有利息都是由财政补贴,不需要个人出利息,大学本科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读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国家贴息,不需要个人承担利息。学生在校期间如果患病休学,经过一定的程序也可以由国家承担利息支出。

    此外,国家还出台了助学贷款的代偿政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偏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学生,以及服义务兵役的直招士官高校学生,都可以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最后,国家还建立了特殊困难学生的还款救助机制。

    “对于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家庭成员患了重大疾病,这种情况下确实无法还款的,可以向经办银行提出救助申请,并提出相关书面证明,经一定程序核实后可以启动救助机制代学生偿还本息。”赵建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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