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食
周文翰
樱花谢了不久,樱桃就上市了。
这两者算是近亲,古人发现野生的樱树果实可以食用以后,就向两个方向选育发展:一路进军吃货的世界,既然人们喜欢甘甜的樱桃果实,那就栽培那些成熟早、果实大、果汁甜的品种,发展食用樱树;另一路则是讨好那些吃饱了饭要休闲赏花的权贵富豪、文人墨客,注重花的繁密美颜,后来就培植各种观赏樱花,以日本人最为着迷。
按照《中国植物志》的分类标准,野生的蔷薇科樱属植物有百余种,最集中分布在喜马拉雅山区,在北半球温带地区各地都有原生树种。其中最为人常见、得到人工栽培的是十多种食用樱树和观赏樱花树。
古人也吃樱桃拌酸奶
中国人栽培食用樱桃树的历史要比日本早很多,考古工作者曾在商代和战国时期的古墓中发掘出樱桃的种子,或许那时候已经开始栽培樱树了。樱桃农历二三月结子的时候一枝上挂十几颗、几十颗,因为是落叶果树中成熟最早的一种,古人颇为重视,他们常看到黄莺的口中含有樱桃果实,于是就称为“含桃”。2000多年前的《礼记·月令》里有“羞以含桃,先荐寝庙”的说法,要把新春的樱桃献到正殿让祖宗神灵也尝尝鲜。
东汉以来洛阳的樱桃曾是皇帝权贵追捧的水果,魏晋时的《洛阳宫殿簿》《晋宫阁铭》记载洛阳皇宫的宫殿前栽种樱桃,皇家的华林园更是有270株樱桃,品种也有多个。西晋担任司空的张华在《博物志》中提到“樱桃或如弹丸,或如手指,春秋冬夏,华实竟岁”,说是一年四季都可以看到花、吃到果。
南朝的梁宣帝曾写作《樱桃赋》称赞它“先百果而含荣,既离离而春就”的特性。唐中宗李显在御花园樱桃成熟的时候会举办宴会招待高官近臣分享,曾让官员骑马进入园中用口够吃樱桃为乐,宴会上的主要食品是将樱桃捣碎,加糖酪、奶酪(当时的奶酪类似今天的酸奶)拌着吃。
由于帝王的推崇,用樱桃款待宾客的宴席流行起来,朝廷也会为新进士及第举行樱桃宴,这以后得到沿袭,进士及第者常举办“樱桃宴”,后来亦指文士雅集。不过樱桃树不像李、杏、桃那样抗寒耐寒,保存也不容易,古代时候主要分布在长江流域一带,因此北方普通人很少能吃到这种美味的水果。
樱桃鲜嫩可口,成熟的时候颜色鲜红,玲珑剔透,让人联想到美丽少女的容颜,以致唐代的中医在《备急千金要方》里联想认为“多食可美颜,美志性”。
当然,也有另外的看法,药书《本草衍义补遗》里说:“樱桃属火,性大热而发湿。旧有热病及喘嗽者,得之立病,且有死者也”。古人之所以有这样的观察,后世学者推测这大概和樱桃含钾量高有关,对于每100克含钾258毫克,对于肾病患者可不是一个小数字,据说吃多了会导致患者的心脏在数秒至数分钟内停止跳动。
以前中国本土培育的樱桃在全国各地分布甚广,其中最著名的是产于苏州附近的“吴樱桃”,因为果实鲜红而味甜如蜜,又称为“朱樱”“崖蜜”。而一般的樱桃因为酸涩,常制为蜜饯或加蜜捣为糕食。东北和西北各省也有栽培毛樱桃用于食用的。
樱桃的全球化
在欧洲,本土原产一种野樱桃。4000年前青铜时代欧洲好几个地方的部落就采集欧洲野生樱桃吃;意大利北部曾出土过3000年前的樱桃果核,估计口味不佳,所以并没有进行人工栽培。
目前世界各地最常见的食用樱桃都是从原产小亚细亚的甜樱桃、酸樱桃两个基本品种杂交培育出来的。希腊人曾在公元前8世纪就进口和种植一种樱桃,似乎并没有广泛流行开来,后来公元一世纪罗马人从小亚细亚重新引种了甜樱桃,成为罗马军人常吃的水果。17世纪英国、西班牙殖民者把甜樱桃带到美洲种植,19世纪末得到大规模商业化生产,成为美国人最欢迎的早熟水果之一。今天,美国依然是和土耳其、伊朗等并列的最主要的樱桃种植大国。
樱桃因为不易保存,原来只能在生长地附近尽快吃掉。改变樱桃消费历史的大变化是20世纪交通、保鲜技术的发展和全球市场体系的建立,让樱桃走出了地方,进入各地大中城市乃至越海跨洋,成为四季都能在超市中见到的常见水果。
清末时欧美的甜樱桃树种于1870年前后传入中国烟台,在烟台和辽宁大连、河北北戴河和昌黎等地有所种植,主要供应当时的驻华外商、外交官。到1990年代,国内水果消费大增,华东沿海各省引种了更多欧洲甜樱桃、欧洲酸樱桃的品种,因为个头更大,就有了“大樱桃”的俗名,成为流行的新兴水果,也有人称之为“车厘子”,这来自香港人对樱桃英文名称“Cherry”的音译。
人们的喜爱让最近十多年中国的樱桃生产和消费都持续高速增长,成为重要的生产国和消费国。超市除了本土产的各种大樱桃,还能反季节吃到从澳大利亚、新西兰、智利等国进口的樱桃,这是古代帝王也无法享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