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志鸿(左一)到贫困户家中了解情况。 |
本报记者 江东洲
突破藩篱,走向纵深。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2014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了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试点,一场远超以往的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大幕正式拉开。
自2015年以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把握先行先试机遇,在无成功经验可循的情况下摸着石头过河,大刀阔斧地进行各项改革。
改革以来,海南各级检察院啃了哪些硬骨头,有哪些工作亮点,下一步有什么计划?3月11日,科技日报记者为此采访了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志鸿。
全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科技日报: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2013年11月,一场广度、深度、难度远超以往的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大幕正式拉开。自海南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7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以来,试点工作进行了两年多,目前改革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贾志鸿: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协同推进,才能取得最佳效果。海南省被中央确定为司法体制改革第一批试点省份后,在省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们牢牢把握先行先试机遇,在全省三级检察院同步完成了首批入员额检察官选任工作,在全省三级检察院全面推行了办案责任制,全省各市县(区)检察院的人财物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省级统一管理,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初步建立。中央确定的四项改革任务在海南省三级检察院全面顺利推进。在此基础上,一年来,我们继续深入探索、大胆实践,全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以基层检察院为重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针对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职能碎片化、官多兵少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整合,全省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由平均14.7个减少至7.8个,减少了47%。整合后,我们组建了以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为基本单元的办案组织,直接向检察长负责,实现了管理扁平化、办案专业化,全省基层检察院151名科局长直接转到办案第一线,促进优质资源向司法一线回归。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海南调研时称赞我们给全国带了一个好头,并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讲话中表扬海南省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的做法。省检察院在今年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就此作了大会发言。
持续深化办案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和检察官办案权限指引,将133项检察长的权限授权给检察官行使,建立健全司法档案、检察官考评委员会等8项配套制度,有力促进了办案责任制落到实处。坚持办案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探索建立每三年微调一次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从省检察院拿出20名编制划拨给办案任务较重的基层检察院,努力保证各级检察院人员编制、员额数量与办案任务相匹配。严格落实进入员额的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全省检察长、副检察长等领导干部共直接办理案件2005件,较好地发挥了带头示范作用。
建立健全司法办案核阅制度等监督机制。坚持放权与控权相结合,建立与原“三级审批制”有本质区别的检察官司法办案核阅制度,对检察官在权限范围内制发的、具有决定性或重大影响的法律文书,由业务部门负责人通过核阅并提出意见建议的方式进行监督。实行核阅制度以来,各级检察院共核阅法律文书31083份,核阅人提出意见748份,占2.4%;检察官采纳核阅意见653份,采纳率87.3%。我们还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重大复杂敏感案件监督把关、案管部门流程监控等措施,多渠道加强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的监督。
积极推进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改革。配合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在全省同步实施入额检察官工资套改,去年10月,检察官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全部落实到位。在全国率先制定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办法,按照向基层倾斜、向办案一线倾斜的原则,于今年春节前将绩效考核奖金发到每一名干警。推进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检察官等级晋升不受行政职级制约,基层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相当于副处级)以上职数可达到进入员额检察官的40%,打破了基层检察官职级晋升的“天花板”,激励优秀人才扎根基层。
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省检察院制定11项措施,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法定证据标准,对证据不足案件不批捕726人、不起诉176人。深化司法办案活动公开,推进案件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网上举报申诉及违纪违法投诉四大平台深度应用,向社会公开生效法律文书13562份、案件程序性信息32331条。海口、三亚等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集中出庭等机制,提高办案效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会同司法行政机关新选任106名人民监督员,完成了人民监督员由检察机关内部向外部选任、管理的转变,新任人民监督员已监督8起职务犯罪案件。
啃掉司法体制改革中的“硬骨头”
科技日报:众所周知,司法的公正、廉洁和高效,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因此,建立和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无疑是此次司法体制改革的一大“重头戏”。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是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核心与重点任务,但因其是对司法人员利益格局的重新“洗牌”,也被视为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中“一块最难啃的硬骨头”。对此,海南如何破题?
贾志鸿:改革,每件事都是难题。员额制是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其核心是重选入额检察官和法官,而这项改革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司法体制改革的成败。但中央要求入额检察官的比例不能超过政法编制的39%,对海南来说,意味着要砍掉接近一半的检察官,这是很难的,它牵动了每名检察系统干部的切身利益。
在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我们按照“省院制定方案、全省同步实施”的工作思路,采用“考试+考核”的选任办法。在省检的统一组织下,全省三级院参选人员在2015年4月参加选任考试,并同步实施检察官选任考核。最后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查,同意796名检察官人选入额,占政法编制总数的31.9%,比中央确定的39%员额比例上限还低了7.1个百分点,顺利完成了全省首批入额检察官选任工作,啃掉了司法体制改革中最难啃的“硬骨头”,迈出了先行先试的关键一步。
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科技日报: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海南百姓可以从中享受到哪些改革红利?下一步,海南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怎么继续?
贾志鸿:改革红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于检察机关自身而言,二是老百姓能感受到的变化,而这些变化其实就是办案质量效率不断提高,公平正义更为凸显。改革中的很多事情都是在深化过程中逐渐得到落实和提高的,相较于以前,海南的司法体制改革属于颠覆性的改变,没有成功的经验可循,只有摸着石头过河。到今天为止,我们认为司改的前景辽阔,司改的红利会越来越多地显现,原先预期的目标也将逐渐实现。
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办案效率不断提升、质量保持平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周期比改革前分别缩短7.4%、17.4%,案件质量总体保持平稳,捕后作存疑不起诉、法定不起诉及法院判无罪的人数比改革前同期分别下降13.1%、21.1%和11.1%。检察职能得到强化,检察监督力度更大、效果更好,2016年全省监督立案件数、纠正侦查违法次数、刑事抗诉获法院支持案件数同比分别上升105.8%、44.8%和69.2%。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去年6月省电视台直播的党风政风行风公开评价活动中,省检察院群众满意度80.06%,在省直22家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中排名第一。去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来海南调研时称赞“海南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无论是力度、进度,还是效率、效果都走在全国检察机关前列,出色完成了中央赋予的先行先试任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真抓实干,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深化以办案责任制为重点的各项改革,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检察权运行机制。进一步深化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等制度,更好实现司法公正、防范冤假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