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开书面
《新概念英语》里有一课,说“很难说清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北欧人害怕吃章鱼;南欧人想到用动物油炸土豆就反胃。”几乎所有民族都自夸品味天下第一,同时指责别的民族吃怪异的食物。有一本书告诉我们,人类的一切吃法,在我们十万年前的祖先看来都是奇怪的。《文明的口味——人类食物的历史》(Food:A History)是英国人菲利普·费尔南多·阿梅斯托2000年的著作,博学的菲利普写文明史,搜集的关于食物的材料太多,就多写了一本食物史。
《新概念英语》的那篇短文里,花园里抓了一堆蜗牛放在屋里,爬得满墙都是,搞得作者没了食欲。这也太没道理。《文明的口味》一书告诉我们,埃及人和罗马人都吃蜗牛,罗马人用牛奶喂蜗牛,肥得要从壳里撑出来。不仅如此,菲利普甚至相信养殖蜗牛是人类第一种养殖业。因为蜗牛好圈养,什么都吃,出肉多,而且自带餐具。
走出非洲的第一批现代人,可能是沿着海岸一路吃贝壳和蜗牛。活牡蛎如今还深受喜爱,美食家乐于点评,据说从中能分辨出大西洋的锐利和太平洋的圆润。菲利普说美国海岸居民近代残留一种其乐融融的社区餐会,用漂流木和海藻来烧石头,把蛤蜊放在石头上余温煨熟,这样汁液不散更好吃。或许在海岸挣扎求生过的民族都会这一手。
自带餐具是优势,因为陶器是一万多年前才发明的,之前要烧灼液体,最好的容器是动物的胃肠。下次吃香肠或者苏格兰羊肚布丁,可以想想这是一个多古老的发明。原始猎人猎获了大型动物,利用胃来炖煮东西前,首先会吃掉胃里没消化的残渣(尽管令现代人作呕,但经过研磨和初步消化的胃内容物,是最适合虚弱者的食物,或许味道还不错,菲利普认为动物的加工也是一种烹调)。
吃蜗牛的古代人,或许会把吃畜肉的邻居看作变态。而今天大多数非食素者宁愿吃肉而不是蜗牛,但肉应该烧熟吗?所有的西餐指南都告诉你点八成熟以上的牛排是老土;切一刀渗出血才正宗。但当年欧洲移民看见南美牧民高乔人连皮烧烤牛肉以保留血水时还大为惊异。现在欧洲人还管蛋黄拌生牛肉叫“鞑靼牛排”——东方野蛮牧民才这么吃。真正的蒙古人把肉压在马鞍下,马汗慢慢闷肉,吃过的欧洲人都夸。
按照吃生就是文明的标准,埃塞俄比亚的土著部族很文明,他们传递刚割下来的冒热气的肉,一人割一刀吃掉;刚杀死野牛的北美土著,喝掉牛胃的汁液后,就囫囵吃掉一大块生肉和脂肪,并且把牛血灌进内脏里,备渴。
更文明的时代,更多讲究和偏见。一开始欧洲人瞧不上阿拉伯人繁复的香料,认为是堕落;后来自己也爱上了,就认为香料象征文明。西班牙的基督教军队占领半岛前,认为用橄榄油烹调是邪恶的,他们用猪油煮豆子。后来,他们却大爱橄榄油,成了油橄榄头号种植国。
既然是一本下脚料攒的书,《文明的口味》不太有系统,但料很实在。看完就知, “什么该吃,什么不该吃”的说法都是胡扯,昨天不敢吃的,今晚你可以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