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约导游”成为新鲜热词,不少媒体平台纷纷讨论网约导游是否能破解旅游市场矛盾,并事先预测网约导游可能带来的种种可怕弊端,呼吁产业各方尽早理顺关系加强管控云云。联想到前段时间各大城市出台“史上最严”网约车管理规定,大约城市和行业管理者们对“网约模式”已视之若猛虎。然而笔者认为大可不必如此,网约模式作为新兴互联网经济形态仍待发展,虽存在不少问题,但更需宽容态度和一定自由空间。
网约模式是“互联网+”的生动实践,不仅使传统行业供求双方取得效率和效益的更优匹配,也充分动员了社会闲置资源以共享的方式投入到市场中来。我们必须注意到,目前中国服务类消费需求持续旺盛,而无论质量还是数量均供给能力不足,这是网约模式得以落地实施的根本原因。今天火热的网约车、网约导游、共享单车、网约家政、网约外卖等,都是信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趋势。
诚然,网约模式在高速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比如网约车曾发生令人扼腕叹息的刑事案件,曾曝出注册司机良莠不齐,最近又出现以租代售等金融和劳务风险。虽然问题不少,但绝不能因为此类极端事件,就抹杀网约模式本该起的作用和普遍贡献。比如网约车的确方便了市民出行,的确盘活了一批闲置资源,甚至的确养活了一批勤奋的劳动者。作为一个新兴模式,发现问题就解决问题,哪里不足就规范哪里,这才是助其发展的正确方式。大家不妨回顾一下,现在被大家认可的出租车行业,当初不也经历了高速发展、监管缺失、甚至极端刑事案件吗?
最近还有研究者提出,网约车“背离了分享经济内涵”。原因是分享经济的内涵指的是司机将多余的“空位”与他人分享,而中国的网约车居然出现了职业化的网约车司机,形成了非正规就业方式,因此已背离了分享经济内涵。
应该看出,最近各地出台的网约车新政,正是将网约车尽量“打回”到上述分享经济内涵的范畴中去。然而,无论网约车平台的初衷是否只是为了打造符合所谓分享经济内涵的模式,那么在其发展过程中,如果又解决了部分人群的就业问题,能够帮助他们养家糊口,哪怕是“非正规就业”,这难道不是这个平台的意外之喜、应有之义?不该多多益善吗?至于其中牵涉的劳动保障等政策和法律问题,如果网约车平台实在解决不了,这不正该是主管部门顺应经济发展形势,创新工作模式,研究调整政策以匹配生产力发展的分内工作吗?
网约模式的问题多,矛盾多,对城市管理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挑战也多,但网约模式是面向未来、匹配信息社会发展步伐的新型经济模式,需要以更加积极的心态面对,总体来讲既要以法律的准绳严格律之,也要给其空间,并加强对其服务和引导。反过来,倘若视其为猛虎,为了符合共享经济的内涵就对其勒紧缰绳,那真是现代信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画地为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