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1日 星期五
宁夏 出台新政 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宁夏回族自治区日前出台《关于全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确定以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措施,切实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绿色发展。

    按照目标,到2020年,全区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肥料、农药转化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0%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8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残膜回收率达8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到2020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模式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农业绿色发展得到有效保障,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其中,自今年起全区严禁生产和使用厚度0.01毫米以下地膜,从源头确保农田残膜可回收。建设地膜污染治理示范区,通过政策支持、财政补贴、市场监管的方式,每年建设自治区级地膜污染治理示范区10个,通过标准膜使用、残膜回收、生物降解等措施,示范推广先进高效的残膜污染防治技术,实现残膜零污染。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部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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