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评说
文·宋晓东 魏圣曜
近日,有约4000吨来自上海的垃圾欲在苏州倾倒时被当场截获,测算显示,事发区域相关垃圾总重量超过2万吨。跨区倾倒垃圾、异地排污并非偶发事件。2015年就曾曝出上千吨上海垃圾被运至无锡倾倒,造成当地环境污染;今年5月,还出现深圳生活垃圾运至江西农村倾倒事件。
依据环保法,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非法异地排污的一再出现,除了排污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无视外,一个重要根源在于污染物产生地的环境监察失之于松、执法失之于软,未能在源头上斩断垃圾外运、异地排污的通道。
本地环境监督执法乏力的背后,其实是一些地方政府没有真正树立起绿色发展的理念。为招商引资和税收等,个别地方政府部门对一些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客观上纵容了不良企业非法异地排污。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在狭隘的地区观念和政绩观左右下,只管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垃圾外运视而不见,甚至不排除存在乐见其“出”的心态,变相鼓励了异地排污行为。
堵不住污染的源头,就解决不了异地排污的问题,斩断异地排污的黑手,关键在于强化源头执法。污染产生地环保部门应加大本地监督治理力度,对辖区内污染物的数量、流向等进行严密监督,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同时各地应进一步探索建立垃圾处置的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和责任追究,形成合力,彻底杜绝污染物的异地转移。
污染没有界限,保护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为一己之私异地排污,何其短视,法理难容。环境污染之下,任何地区都难独善其身,只有调动各方力量,源头监督、全程管控、综合治理、联合发力,依法严惩异地排污,防止“破窗效应”,才能真正打造良好生态环境。(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