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爱平
“十几年来,一批又一批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基层一线,他们‘做给农民看,领着农民干,带着农民赚’,带动千千万万农民开展创新创业,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恰逢其时。”7月4日,科技部等十部门在京召开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视频会议,科技部副部长徐南平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科技特派员制度源于福建南平。2002年科技部在宁夏等西北五省区开展试点,之后在全国推广。2009年科技部等部门联合启动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目前科技特派员工作已经覆盖了全国90%的县(市、区)。
“2003年,时任浙江省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指出科特派制度是一项创新举措,旨在解决农民生产经营中的现实科技难题和培训适用技能,方向正确。”徐南平说。
多年来,我国政府和科技部等部门有力推动了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开展。2004年科技部与人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2009年,科技部等八部门出台《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意见》;2012至2016年,科技特派员工作连续5年写入中央1号文件;今年5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对科技特派员工作进行了顶层设计和谋篇布局。
“《意见》分为四部分,共11条。全面领会文件精神,要切实做到三个把握、三个明确、四个落实。” 徐南平说。
三个把握,就是把握好《意见》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实施原则。三个明确,就是明确了三项重点任务:任务之一是切实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支撑水平;任务之二是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任务之三是加快推动农村科技创业和精准扶贫。四个落实,就是要落实四项政策:一是要落实好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的政策;二是要落实好完善科技特派员选派的政策;三是要落实好支持科技特派员发展的政策;四是要落实好科技特派员选派与退出政策。
“此次《意见》的最大亮点是明确规定,普通高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等事业单位,对开展农村科技公益服务的科技特派员,5年内保留原单位工资福利、岗位、编制,优先晋升职务职称,其工作业绩纳入科技人员考核体系;对深入农村开展科技创业的,5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期满后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择辞职创业或回原单位工作。” 徐南平强调,“五年”这一时间,充分考虑了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周期长、成果产出慢、风险概率高、创新链条长的特点,各地要落实好这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