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空间谋变革
“川字号”院所的再改革,得益于国家层面去年9月发布的一份《总体方案》,该方案确定四川为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
让全社会的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迸发,“创新泉眼”的科研院所必须松绑。4月21日,四川省副省长刘捷布置推进深化科研院所改革工作时说,“我们要创新收益分配机制,让科技人员以自己的发明创造,合理合法富起来;让科技人员‘阳光灿烂’去获得收益,而没有后顾之忧。”
然而,面对历史沿革各异的院所,面对对接产业的巨大差异性,它们最需要的是怎样的松绑?能松绑几许?力度又该是多大?
为此,根据“系统设计、分类指导、先试先行、逐步推广”的总体思路,四川省首批选择42家科研院所展开试点探索。
“百院千面”怎么办?
作为全国科教资源大省、科技创新大省的四川,各类科研院所达270余家,它们的“身份”各不相同,包括中央在川的、省属的,公益类的、非公益类的……
不同类型科研院所面临的问题各不相同,怎么办?
四川省科技厅厅长刘东说,总体思路里的“分类指导”就是针对这个问题,为院所分类,指导它们的“深水行”去向四个不同路径——“转化一批、深化一批、改制一批、新建一批”,走哪个方向与院所自身有关。
“转化一批”的是11家中央在川院所,如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中科院成都生物所等,均与四川重点产业高度融合。“服务地方经济渠道不畅是它们的症结,”刘东说,省拥有中央在川科研院所50家、科技人员3.97万人,R&D经费支出占全省院所总额的96%,但成果就地转化机制不完善,科研实力没发挥。
“驻地户”和“本地户”像“住在同一小区的陌生邻居”,中央在川院所和地方创新力量牵手有没有那么难?此次改革就提出建立有关政府(部门)与中央在川科研院所的合作对接会商机制。此外,紧密对接、转化成果、服务地方的模式,通过建立成果就地转化机制、创新平台共建共享机制、常态化对接机制、服务联系机制等,进一步促进上述院所与四川经济发展深度融合。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列入“深化一批”。人员激励机制不活、发展条件不够、成果转移转化不畅是这类院所的“症”,为此“量身定做”的改革路径,从创新激励机制,充分释放潜能,提升创新能力入手,探索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兼职取酬、提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等。
“新建一批”的规划中,四川将在航空制造、燃气轮机、3D打印、机器人等领域新建一批产业技术联盟,并将已组建的新能源汽车、“互联网+”等产业技术联盟升级为产业技术研究院。未来这批新生创新力量,将重点突出对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和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的创新支撑,实现突破一批关键技术、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培育一批创新创业团队,形成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长效机制。
欲跨步,先踱步
为实施此轮四川科研院所“大跨步”改革,“小半步”改革已在四川省机械研究设计院等3家试点单位“试水”一年。目前3家单位兼职取酬科技人员达到495名,有147人兼职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52家,255人离岗转化科技成果52项。
“分类改革,有的放矢抓住了院所改革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先吃螃蟹”的四川省机械研究设计院院长赵其春介绍,改革以来,机械院通过股份制改造极大调动了科技人员积极性,所属日机公司去年6月已在创业板上市;通过外派技术和管理团队领办企业,并保留身份和福利待遇的模式,领办了亿川科技(成都)有限责任公司创造良好效益。目前,机械院还与西南证券公司发起成立了创投基金,不仅能准确判断企业、技术情况,更能通过向企业提供技术、资源等多方面增值服务的优势,弥补金融纯财务投资的不足。
核心是激活“人”
即将下发的《深化科研院所改革试点推进方案》,是此次四川42家科研院所新一轮改革的“路线图”。无论是其试点探索“组织管理、资源配置、激励评价、用人制度”的总体要求,还是其“四个一批”分类推进的重点任务,目标直指“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这一核心。
为调动学校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积极性,西南交通大学国家科技园副总经理康凯宁,此前在园区内探索“将职务发明团队与所属单位共同享有发明成果”的举措,引起改革调研组重视。在《推进方案》中,“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等被写入其中,要求“对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研成果,除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共同利益外,试行科研成果单位、团队以及个人共同所有。”
各地的改革中,作为科研核心的“领导怎么办”一直是摇摆的问题。
新一轮四川院所改革,则体现出了“大尺度”:支持担任领导职务科技人员按规定获取成功转化收益;适当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绩效支出比例,明确“绩效支出由试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项目间接费用中统筹安排”等。同时,针对科研人员评价方式,改革中提出“对确有专业特长的高层次人才转化科技成果”,可探索试行“去行政化和理事会等现代科研院所管理方式”,并落实“科研院所在人员聘用、职称评定、绩效工资分配和内部管理、学术科研等方面的自主权”。
按照改革路线图,此轮改革试点工作原则上将规划2年,其中每项改革举措将在1年内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对较为成熟的改革举措,将报四川省委、省政府批准后在更大范围内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