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零点
□ 张佳星
记忆里,有两个对比,与院所改革有关。
一个是,2013年采访北京某科院,由于行业关系,该院一直服务“周边乡里”,市场路子走得好,下属几个公司越做越大,是“产学研用”的典型,但该院领导明令禁止记者报道成果,取得怎样的经济效益也“一概不能提”。隔年再采访,这些下属公司的角色来了个180度大转弯,不再被遮遮掩掩,反而成为采访稿件中的亮点,彼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订几成定局,北京等地已有多所院校被列为改革试点。
另一个是,读研期间,笔者本校的一位老师,审项目少、发论文少、行事低调,不竞主任、不评教授,更多的时间用来和一些企业合作项目,比较而言,他所带研究生的补助是我们的两倍甚至三倍,毕业后找工作也相对容易。
可见,科研人员从服务市场的过程中尝到“甜头”早成事实,北京一改革试点大学副校长说出再改革前的真相,“这些要求上缴的收益,其实国家没收;那些要求划归集体的收益,其实‘说不清’地被报销了、走账了甚至花掉了。”
这不是我国院所改革的第一次。根据新华社2010年对我国院所改制的综述报道,自1999年起,全国1300多家科研院所陆续完成企业化改制,其目的是让“产业类院所走进经济主战场”,激发科研活力,使得产业规模和效益大幅度提升。着眼点是院所本身。
再启程的院所改革,同样是激发科研活力,走得则更深入,改革着眼于牵动最基本的创新“单元”——人。
通过解决收益怎么分配,来调动人的积极性,所有收益都得以放在台面上,氛围也随之理顺。前面校长提到的“糊涂账”不再被视为“国有资产流失”,而是成为理所当然的收益,是一本“明白账”,激励着它再投资、再创造、再次进入市场、创造更多收益。
此外,大势之下还存在一些“因材施政”的情况。此次的“川字号”院所改革就将改革对象根据“身份”不同,主要“症结”不同,进行了“分而化之”的举措。
“领导怎么办”的问题也是改革中争议的焦点,既是科技带头人又是行政主管,两个角色“一肩挑”并不是四川特有的,一方面是领导干部不能经商,一方面是缺少带头人很难“玩得转”,甚至,根据本报黑龙江记者此前的报道,一些院所为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不允许在企业兼职的规定”,大量注销本单位高科技公司。
为此,黑龙江去年11月推出的地方细则中就允许担任管理职务的科技人员参与科技入股。四川细则的考虑则是双方面的:一方面支持担任领导职务科技人员按规定获取成功转化收益;另一方面提出探索“去行政化”。
地方细则上的差别,体现了在改革面前的执政智慧,我们不该粗暴地判断都好或者谁不好,也不该简单地认为改革了就万事皆欢,改革本就是探索,在前进中矫正、在总结中再推进。所幸的是,再启程的院所改革,秉持着开放的态度顺应了呼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