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 晔
“说到底,这次常州的事件,还是因为操作不当和缺乏土壤修复工程经验而交了学费。”在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陈同斌看来,这个因场地污染土壤修复引发的环境公众事件本不该发生。
土壤修复规范其实是个筐,里面装了管理、技术、操作、监测等污染土壤治理的多个环节的标准。
污染土壤治理在中国只有短短十几年时间。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成为这个筐里到底该装什么的现实写照,这也造成了业界的争论和规范的模糊。而模糊地带的存在,使我们在污染时交过一笔学费后,在治理中再次交纳代价沉重的学费。
三大失范导致“常隆地块”修复失控
修复方案执行不到位、工程方缺少修复经验、修复预案准备不足。常州外国语学校事件发生后,业内人士直陈该地块的土壤修复存在各种不规范操作。
“这片土壤中的污染源被定性为挥发/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这就要求必须封闭作业,不能大面积开挖,必须采取喷洒泡沫等抑尘抑味措施。”中科院地理所研究员廖晓勇告诉记者。
但是,有学生家长反映,施工现场是全面开花,多点开挖,露天作业,缺少防护。对于这种野蛮施工,从前期媒体的调查来看,相关的监管、监理与验收程序对此完全无视。
而记者调查发现,土壤修复的工程方为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主营范围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施工等,没有环保工程或相关范畴。
“虽然杀猪和动手术都是切肉,表面上看有点类似,但是屠夫并不具备给人动手术的本事。”陈同斌打比方说,目前国内土壤修复对工程方并无严格的资质要求,如何选择设计和施工单位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大部分地方政府缺少经验,而且往往偏好选择自己属地的单位,而不是真正有技术、有经验的单位。常州事件中选择的工程单位是建筑类企业,应该没有太多的修复工程经验。”
2015年9月,原本应该结束的修复工程进度明显滞后,一路之隔的学校已经开学。此时,不论是设计指导单位还是工程方,亦或监管部门都没有预案应对,施工现场依然如故。
据悉,我国已制定了《污染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和《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等技术规范,但是这些规范仍属指导性标准,对相关单位仅要求参照执行。
“而且,现行的方案还显粗糙,应该细致到把每一项技术怎么使用都要固定下来。”廖晓勇说,“国外每个技术方案都有详细的操作规则,往往有几百页,比如像常州事件,挖掘机进场该怎么操作、工人该怎么防护等都应有对照执行的标准。”
风险管理模式为何放任风险存在
“修复调整方案运用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模型……”4月18日,常州市发布的情况说明中的一句话引起记者注意。
“土壤污染防治风险管理模式借鉴了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也是国际通行的管理模式。”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土壤修复研究院院长罗启仕说,土壤修复应该针对土地不同用途进行风险评估,再制定技术方案,“一刀切的模式在科学性上肯定说不过去”。
记者了解到,我国土壤修复多是由甲方建设单位委托专家进行评审,根据污染状况和这一地块修复后的不同用途评定一个健康风险安全系数,倒推出具体的土壤污染极限值。
但是,常州事件在今年1月发生转折后,政府将“常隆地块”规划用途从商业开发改为公共绿地,土壤修复方案也随之更改,由深挖6米换土变成表层覆盖1—2.5米黏土。
“这就等于埋了一颗生态炸弹在那里。”廖晓勇说,“污染物还是会缓慢地扩散,因为现场不是一个完整包裹起来的容器,即使短期内不爆发,长远的风险依然存在。”
“风险管理模式是发达国家比较好的成熟经验,但我国国情有一定的特殊性。我主张,只要是有可能,就应该根据不同类型土地的用途,尽量给出明确的限量值。”陈同斌说,“这些标准要尽量明确、具体,规避业主和设计单位的主观选择。”
病还没看准为啥就急着吃药
“很多场地进行土壤修复时,往往不重视场地调查。”罗启仕说,“就像病人到医院,病还没看准,就着急吃药动手术,怎么能把病冶好呢?”
他介绍,国外的土壤修复前期调查工作非常细致,包括污染物的水平、垂直分布,污染物的详细情况,水文地质条件等。而国内对此往往只是简单取样就进行初步框定。
在他看来,调查数据的详细性、准确性会影响到修复方案的制定和判断。如果前期的数据不可靠,那么就会造成“该修的没修,不该修的瞎修”的局面。因此,他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和业主单位都应对场地调查高度重视。
罗启仕还建议:“目前技术导则有了,但是缺少带有强制性的管理办法,有些地方政府已经出台文件,现在期待国家出台一些强制性的规定,对土壤污染修复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
但是,有专家认为,强制性管理办法的出台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
陈同斌也认为,每个地方、每个项目都有差别。国家标准不可能把每个细致的环节都固定下来,保证修复工程不出问题,“就像手术后要缝合,医生是缝5针还是8针,这就要根据伤口情况来具体判断,没法给出一个很具体的准确数字”。(科技日报南京4月2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