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18日 星期五
河北 加强“先照后证” 改革事中事后监管

    日前,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根据《意见》,河北省将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市场主体加大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依法实施吊销营业执照、吊销注销撤销许可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惩戒措施。

    《意见》明确,2016年年底前,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等工作中,将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犯罪档案等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根据《意见》,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目录以外的,一律不作为市场主体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各审批部门要严格遵循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逐项制定审批标准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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