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18日 星期五
云南 12条惠民政策 促创业就业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22条措施,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迅速行动,制定出台了12条惠民益民配套政策措施,力推全省稳增长开好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邢渭东介绍,这些政策措施惠及扶持创业扩大就业、继续实施援企稳岗补贴政策、积极化解规模性下岗失业风险等方面。

    “今年新一轮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强化供需两端就业和人才的有效对接,将完成‘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12万人以上,对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贷款。”邢渭东说,对符合产业导向,在生产经营中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继续按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可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执行期为今年6月1日至明年5月31日。企业吸纳城镇就业困难群体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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