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13日 星期日
深化改革成效显著 “四有两责”落地生根
——访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韦波
本报记者 江东洲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韦波(左三)在桂林一家药品生产企业了解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情况。

    食品药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最基本的公共安全。

    当前,我国进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食品药品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将食品安全问题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显示了国家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

    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对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期待更加强烈,作为监管主体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如何全面提升治理能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近日,科技日报记者为此采访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韦波。

    全面提升治理能力 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

    记者: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和和谐稳定。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用药安全有效,对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十二五”期间,广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韦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确保基层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民生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坚持产管并重,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第一道防线。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基层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愈发凸显,成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积极深入探索、寻求根本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十二五”期间,在广西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和社会各界力量的共同努力下,广西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得到认真执行,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序推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行政执法和科技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没有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实现了自治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预期目标。

    一是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广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自治区、市、县三级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各级食品安全办都设在本级食品药品监管局,2012年底食品安全办初步完成实体化建设,较好地实现了“局办合一”的监管体制。同时,出台《加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行动计划(2012—2015)》,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作为第一个大部制改革的机构,广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按照国发〔2013〕18号文要求,建立从自治区到市、县直至乡镇(街道)全区上下统一、独立设置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确保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统一性、专业性和系统性。建立健全信息与监控、投诉举报、监测评价、审评查验机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明显加强。改革后,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继续承担同级食安办综合协调职能,对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等“四品一械”实现集中统一监管,保持了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的系统性。目前,全系统共核定人员编制1.08万名,是改革前的2.65倍,其中县乡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核编8817名,占全系统的81.5%,到岗率达85%。

    二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标准体系建设稳步推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制不断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逐步落实,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初步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更加密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置体系运行良好,社会监督格局逐步形成。

    三是强化科技支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科技对食品药品安全支持力度不断加大。食品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初步建立并取得良好成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基本形成全覆盖,初步形成了以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为龙头,各市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为骨干,县级食品检验机构为网底,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为补充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取得良好进展。到“十二五”期末,已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点2630个,覆盖至全区1300多个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个体诊所、乡镇(社区)卫生院,县级以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覆盖率100%。检验监测体系“提质扩项”建设成效良好。信息化建设全面开展并取得丰硕成果。

    四是注重源头治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向好。基本完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广西放心粮油信息管理平台、兽药动态监管平台和广西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预警预报系统等建设,在南宁、梧州对16个屠宰场实施了远程视频监控试点,实施屠宰检疫和产地检疫电子出证;逐步推进兽药GSP软件管理,建立水产畜牧产品信息化管理。推行食用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检查制度,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点建设,实现了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的全覆盖。监测品种从蔬菜、水果、茶叶扩展到水稻、玉米等,农残检测参数从20个扩大到30个。

    大力实施《广西食品产业优化升级工程》,推进国家、自治区级“菜篮子”标准化示范基地(场)和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促进食品产业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到“十二五”期末,全区建成国家、自治区级园艺作物标准园297个、水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520个。全区建成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13个,其中国家级8个、自治区级5个,产品涉及蔬菜、水果、茶叶、水产品、生猪等。全区蔬菜、水果监测合格率都保持在98%以上,水产畜牧产品监测合格率均保持在99%以上,食用农产品质量水平稳定向好。

    五是创新监管方式手段,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监管日趋规范。到“十二五”期末,全区共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5175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124家、食品经营单位247167家、餐饮服务单位99756家,有省级示范县(市、区)16个、示范街106条、省级示范单位214家、市级示范单位280家、县(区)级示范单位500家,餐饮食品动态量化优秀等级单位3758、良好单位25434个。农村 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制度推行率保持85%以上。

    六是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水平,药品质量安全有效可靠。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监管,推动壮瑶成药国家新药注册申报,推进医疗机构中药、民族药制剂研发,为推动壮瑶医药和地方医药产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全面推进药品电子监管为平台的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和“安康工程”示范药店创建工作。到“十二五”期末,全区共有药品生产企业243 家、药品经营企业15926家。通过新修订药品GMP、GSP认证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121家、7755家。到“十二五”期末符合GMP、GSP要求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达到100%的目标全面实现。到2015年底制剂类药品在生产、流通环节实现全品种电子监管。药品电子监管在药品日常监管中的应用也有序推进。

    七是加强国际合作,医药经济新的增长极已然形成。“十二五”时期,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主办的“中国—东盟药品安全高峰论坛”举办了三届,增强了我国、广西与东盟10国及港澳地区卫生及药品监管机构的之间的交流合作,为推进与东盟各国在药品安全监管领域方面的交流、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合作保障机制、深化与东盟各国在监管执法方面的合作构建了新的平台。

    全面落实“四有两责”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记者: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既是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环节,也是促发展、保平安的现实需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广西如何做好当前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韦波: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提高药品质量,勾画了未来五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围绕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两个建成”目标,明确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广西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理念,对今后五年广西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总体规划和部署。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民生共建共享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活幸福,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放到实现广西“两个建成”目标的总目标总任务中来谋划、推进和落实。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我们将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和国务院要求的“四有两责”(即食品药品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监管职责和检验职责),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严防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动“四有两责”落地生根。中央强调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党政同责,首先是市县两级政府的责任要落实。“四有两责”就是国务院对地方政府负总责、党政同责要求的具体化。要落实“四有”,强化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要落实“两责”,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二是依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责任意识,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从源头上确保质量安全。要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要建立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体系,要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可追溯体系。三是进一步加大基础建设力度。要加强建章立制,要做实做强基层监管机构,要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四是进一步强化技术支撑。要加快检验检测和信息化等建设,充分发挥其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支撑作用。要加快标准体系建设,要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要加强审评查验能力建设,要继续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五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要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对全过程实施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六是进一步加强产品抽检。要统筹计划,要问题导向,要规范管理。七是进一步深化专项治理。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治理;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八是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要提高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置水平,预防和控制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件。要毫不松懈抓好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防控,要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九是统筹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要扎实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要强力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十是进一步推进社会共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构建全社会良性互动、共同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要完善部门协同联动机制,要探索构建社会共治网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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