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话题
“我们一类新药‘盐酸埃克替尼’早就获得专利,却偏偏在上市后接二连三地受到专利无效审查,他们就是冲着钱来的。”贝达药业董事长丁列明代表认为,这样的行为就是“专利流氓”。
类似的抱怨在两会时有耳闻。
林肯曾说过:“专利制度是为天才之火上添上了利益之油”。一方面是想创新的企业的越来越多,另一方面是专利这把双刃剑刺到了部分企业的痛处。
“专利流氓”真的盯上中国市场这头“肥羊”吗?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专利流氓(Patent Troll),是指没有实体业务、主要通过积极发动专利侵权诉讼的公司。由于没有实体业务,国际上也称其为NPE(非执业实体)。
“一些NPE机构以很低的价格购买专利,然后寻找运用这些技术的企业进行诉讼。”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国有单位专利中心工作人员介绍。
据统计,2014年上半年,在全球所有高技术领域专利诉讼中,87%的案件是由专利运营公司提起的。
通常情况下,很多所谓的“侵权”企业往往并不想涉足诉讼,而是选择与NPE机构“私了”的方式,支付一笔高额的专利赔偿款。
在《财富》杂志公布的2014年“专利流氓”10大目标公司中,中国华为公司进入榜单。2013年,华为公司被“专利流氓”起诉的次数达到32次。
更让一些有志创新的中小企业担心的是,美国最知名的NPE机构高智公司业务遍布全球,并于2008年进入中国市场。对此,曾有学者惊呼:专利之狼来了!
2015年我国专利申请量超200万件,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首次超过100万件,连续5年位居世界首位。但是包括华为、中兴等知名科技型企业进军海外市场仍然受到国外的专利阻击。
“这说明,我国企业运营专利战略与策略的能力还是偏弱。”原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委员这样认为。
知识产权课企业早修比晚修好
“真正的专利流氓在国内还没有出现”,田力普并不认同一些企业的担心,“但专利运营是一个好事情,政府的政策应该引导。”
相比起田力普的谨慎回应,中国知识产权运营联盟理事长彭支援则直言不讳地说:“目前国内已经陆续成立了100多家以知识产权运营为主营业务的机构,预计会有一定比例的机构会朝着NPE的模式发展。”
“有人会指责这些NPE机构不做研发,只是通过买卖专利的方式起诉获利。但根据专利法的规定,这是公民拥有的合法权利,不该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会长杨梧认为,国内并没有明确禁止NPE的法律条文,只要没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NPE机构都应该是被允许的。
“纯粹的创新企业对NPE很反感”,但是对NPE这种商业模式并不缺乏支持者。杨梧说,NPE的介入,激活了专利技术交易市场的内在潜力,促进了知识产权应用多元化的发展,对于推动专利技术转化、交易有着深远的意义。
记者了解到,华为、中兴早些时候也曾在国际上被动挨打,吃了亏之后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知识产权布局,全球申请量授权量大幅提升,近年来多次诉讼胜诉,形成与主要竞争对手进行交叉许可的良性局面。
“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必须课。早修比晚修好,主动修比被动修好,在国内修比在国外修好。”彭支援说,“我们不能因为存在少数从事专利流氓行为的NPE,而全盘否定中介机构对于专利市场化运营的作用。”
专利违法成本太低
“在中国还有一种行为,我认为也是一种专利流氓,那就是长期不创新,反而理直气壮用别人专利的企业。”真正让田力普感到不安的是对创新的不尊重。
2015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报告称,对淘宝网监测的51个样本,正品率仅为37.25%,这意味着侵权仿冒率达60%以上。
“为什么我们没有接到6成以上的投诉呢?这是因为绝大多数消费者经常明知假货而贪图便宜购买。”田力普说,这是一种创新文化缺失的表现。
更让人惊讶的是,目前国内法院针对侵权案件平均判赔数额是8万元人民币,而在美国是450万美元。
8万元人民币是什么概念?
杨梧告诉记者,这与一件发明专利的申请费差不多,如果要请律师打官司,那即使赢了官司依然赔本,而侵权企业如果没有被起诉,则坐享“无本万利”的巨大收益。
“专利制度要想有效运转,保护力度至少要达到让创新者收回创新成本、维权成本并且获得比传统产业高的利润,否则专利制度必然失灵。”彭支援认为。
“有人偷了我们专利,打了两年官司,对方只赔了200万,耗时耗力,还不如去开发新技术。”赢了官司输了市场,让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代表很受伤。
无保护则无权利,无权利则无价值,无价值则无创新。董明珠表示,政府支持创新不应只是简单的减税或财政支持,而更应营造一种良好的创新环境,对侵权行为要给予严惩。
“从这个意义上说,从适度保护到严格保护,正是‘十三五’期间要努力实现的。”田力普说,“十三五”规划中已经明确提出,要完善有利于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归属制度,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和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强国。
(科技日报北京3月1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