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2月23日 星期二
“不会报专利”的老专利人刺痛了谁?
□ 王延斌

    姑妄之言

    一个申报了20多项专利的“老手”,最近却陷入了不会申报的迷茫。这是一位老读者最近在给笔者的信里表达的困惑。

    66岁的老陈是兖矿集团救护大队的退休高级工程师。退休之后,他一直在一家民企做技术创新工作。老陈说,十年来,自己在专利资料撰写、申报方面走过了曲折的路,从一开始花钱请专利事务所代办到现在自己撰写相对简单的专利;从原来不敢回复复评员提出的意见到现在敢于进行答辩意见;从原来一个专利只敢提出一条权利要求到现在提出多个权利要求……事情虽然在向好的方面发展,但在申报了20多项专利之后,老陈发现:即使自己有了一些经验,但不懂的疑惑也越来越多,更棘手的是他找不到可以请教的老师。

    长期从事煤矿井下恶劣条件环境下发生重大事故时抢险救灾的老陈,退休后也关注古墓的挖掘工作,这让他突然有了“一种古墓发掘、参观的保护性措施和方法。”他向笔者“讨教”,“我的这个想法可以撰写成专利资料申报专利吗?”这个困惑让笔者有些纳闷,在我国,政府有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民间有知识产权保护和申报机构,这个问题应该不难解决。

    老陈却不这么看,“亲身经历”告诉他:“专利事务所是靠不住的,他们见钱‘下菜’,不会把一些真正核心的东西告诉你;同时,有些专业性很强的专利,他们还写不到点子上”;“政府主管部门也是靠不住的,刚开始他不了解向哪一个单位申报,直至这两年才搞清楚;他打了无数电话,有时候却被当成‘麻烦’,被一句‘我们也不是很清楚’敷衍应付……”

    根据2008年下发的《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知识产权部门有职责“组织开展专利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按规定组织制定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笔者长期的基层工作也感受到了从国家到地方在此职责上的努力,但很多时候知识产权部门陷入了“发文—培训—发文—培训”的单向模式中,哪些企业需要培训,需要哪些培训,这些“个性化”的问题缺乏互动。但话又说回来,一个地级市的知识产权部门充其量十个左右的编制,面对着成千上万的企业,他们如何细化和个性化?在市场化条件下这是一个亟须解决的命题。

    山东某市知识产权部门的负责人曾向笔者感叹,“知识产权工作难做,主要是老板们不重视。”现在看来,这个问题只答对了一半。知识产权保护惠及众生,需要的不仅仅是老板们的觉醒,更需要相关政府部门从意识到能力的创新和转变,老陈的例子便说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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