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1日 星期四
筑起保卫“食品安全”篱笆
本报记者 张林军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了“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的要求,这种顶层设计上的治理思路,意味着“食品安全”已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回顾即将过去的2015年,多项与“吃”有关的民生法规相继出台,保障着百姓的权益,影响着市场的发展。

    “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实施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食品召回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十余部法律法规颁布实施,这其中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最引人关注。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柴米油盐简简单单的日子占据了日常大部分生活,但屡禁不止的食品安全问题给人们带来了舌尖上的恐惧。

    10月1日施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104条增加到154条,原有70%的条文获得了实质性修改,被人们冠以“史上最严”的称号。新《食品安全法》在处罚方面愈加严厉,提高了罚款额度,引入了行政拘留,并设立了行业终身禁入制,充分体现了民众重典治乱的迫切要求。

    在社会各方努力下,我国食品安全环境整治取得一定成效,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体现出我国依法整治食品安全的决心。

    将网络食品安全纳入法治轨道

    近年来,我国网络食品零售、网络外卖订餐、跨境食品电商等互联网食品新业态发展迅速,但食品安全问题也不断显现。对此,监管部门反应迅速,积极探索网络食品监管法治化。

    新《食品安全法》首度对网购食品增设详细条款,包括: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对入网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要对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进行审查;发现入网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食品监管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消费者维权难的现状,新法明确,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可向入网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索赔无门的,可要求网购平台先行赔付。8月,国家食药总局公布《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10月,国家质检总局也公布了《网购保税模式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这些都表明,网络食品安全已纳入法治化轨道。

    向食品安全网络谣言开战

    一段时间,“肯德基食材使用6个翅膀8条腿的‘怪鸡’”、“娃哈哈AD钙奶中含有肉毒杆菌”……打开微信朋友圈,如此耸人听闻的标题往往吸引很多人阅读和转发。虽然最后被证实纯属谣言,但这些谣言往往过段时间后又再次“粉墨登场”,广为传播。

    面对肆虐的谣言,一些涉事企业先后诉诸法律途径,向谣言发起反击。食品成了网络谣言的“重灾区”。专家表示,想要“食”话实说,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强化监管尤为紧迫。

    5月26日,在中央网信办、国家食药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农业部等支持下,“净化网络环境、打击食品谣言”研讨会在京举行。多部门表示将联合打击网络食品谣言,并建立健全网络失信黑名单制。8月28日,由新华网联合食品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及行业工作者共同发起成立中国食品辟谣联盟。

    食品网络谣言的泛滥,给公众带来“安全焦虑”,同时也伤害到整个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关专家指出,肃清网络食品谣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和科普宣传工作,积极培育市场化、社会化的多元力量,引入辟谣联盟等众筹机制和新媒体手段,让食品谣言因无人相信逐渐失去传播土壤,严防谣言对整个产业构成灾难性打压。

    应该看到,网络绝非法外之地,打击食品谣言,净化网络环境,已是一项重要紧迫的任务。

    在2015年一年一度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上,“尚德守法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成为宣传的主题。应该说,柴米油盐看似家常小事,然而其质量安全,不仅关乎百姓健康,更是百姓幸福感的最基本要求。实践证明,单靠政府部门监管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只有构建起依法治理的“社会共治”格局,才能确保人们吃得放心,吃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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