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时评
文·郑 昕 刘怀丕
近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5周年义务教育的发展情况。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5年以来,我国义务教育改革取得显著进展,教育公平迈出了重大步伐。在我国城镇化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背景下,目前在城镇就读的学生比例达到73%,高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18%。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仍要将保障并促进教育公平作为主题。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显示,2010年至2014年,我国小学毛入学率和升学率保持较高水平,初中入学率和升学率逐年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迈出了有力的步伐,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校际差距和群体差距得以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城乡间流动加快,是当前城镇化进程的结果,下一步以更高质量的教育缩小差距、体现公平的任务因此更加艰巨。
保障义务教育公平,关键是坚持顶层设计,促均衡、提质量,把乡村教育做强,把城镇教育做大。未来5年,坚持促进教育公平,仍然要着力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等问题。应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步伐,更加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为城乡教师双向流动创造条件。应合理规划城乡学校布局建设,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县域内城乡学校建设等标准,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形成更为合理的城乡教育结构。
实现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要围绕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公平的发展目标,优化教育经费资源配置。应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将教育资源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
非学无以立身,非教无以立国。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取向,将伴随城乡一体化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别的全过程。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不让一名学生失学,让高质量的教育公平不断得以挺进,从而使我国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的跨越早日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