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数万人从各自国家抵达巴黎。即将在此召开的为期12天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一次缔约方大会,计划达成一项新的全球气候协议,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做出安排。
从1997年签订《京都议定书》开始,各国就同意应对气候变暖威胁,少烧煤、石油和天然气,但谁应为全球环境在经济上做出更大的牺牲,历次谈判过程都异常艰苦,难以达成一致。尤其是自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以来,气候谈判经历了数年的低谷。哥本哈根会议结束时呼啸而至的那一场暴风雪,6年来一直冰冻着人们的信心。
巴黎气候大会将为今后的全球气候治理带来什么成果?要想达成目标,还有哪些障碍需要逾越?有观察者认为,随着中国和美国两个头号排放国主动做出承诺,巴黎不会再有哥本哈根的“风雪”。
中美态度积极,铺平巴黎之路
去年11月,中美两国发布《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宣布了各自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和目标。今年国家主席习近平访美期间,双方再次发表《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体现了两国就联合国气候变化巴黎会议所涉重点问题达成的一系列共识。
中国宣布二氧化碳排放将在2030年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且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20%左右。美国也做出了相应的积极承诺。
正因为如此,巴黎大会前各方普遍乐观。为了防止哥本哈根僵局再现,中美近年来一直在改进磋商机制,其他的国家和集团也都在积极努力着。
“中国对外承诺的事情,都可以确保实现,我们还力争做得更好,更早一点实现。”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周大地说,“中国早一点做到不是坏事。向清洁能源转化可以降低化石能源依存度,而且现在过多依靠煤炭,造成这么大污染,应该早一点彻底治理。对我们来讲,实现低碳发展不是坏事,是提高我们的生活水平,改善生态环境的。我们不会拖,能提前就会提前。”
“中国的经济发展也到了这个阶段,”周大地说,“我们的高能耗产业到了峰值期,去争取一个高碳的空间,没什么意义。”
告别不尽如人意的“京都议定书时代”
“敲定《京都议定书》时,发达国家排放总量很大,占到70%甚至更多。当时发达国家也有这政治愿望,《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应该带头先减排,所以他们也就先走了几步。”周大地说,“但美国一开始就推卸了责任,还有几个国家没有批准《京都议定书》,因此第一承诺期的目标就没实现。第二个承诺期有些国家还退出去了。”
周大地认为,《京都议定书》还是一个积极的协定,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按照《京都议定书》模式谈判了这么长时间,也有难以克服的困难。
“第一是全球排放比例有了重大变化;第二,如果只有发达国家减排,其他国家不认真实现绿色发展的话,确实解决不了问题。”周大地说,“现在的原则是,既要承认发达国家要带头,并负担援助和技术转让的责任,也鼓励发展中国家走绿色发展道路。”
“《京都议定书》时期,大伙儿想着只要弄出一个配额,各自遵守就可以了,后来发现,还没有哪个公约能把各国的经济发展严格管住。现在就更强调各国的觉悟,当然各国也都在看着,如果发达国家不带头,觉悟就太低了。如果发展中国家不认真走绿色低碳路,那也是科学认知不够。”周大地说,中国现在很认真地走低碳道路,无意重复发达国家的老路。
中国期待“有雄心、有法律约束力”的结果
11月19日,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说,希望即将召开的巴黎气候变化大会能够达成一个有力度、有雄心、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考虑到我们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对全人类的环境治理和经济治理,都有更大发言权,我们对全人类的共同挑战本来就应该采取积极态度。”周大地说,“发达国家应该多干事,快干事,但各国也应该根据能力和国情,尽可能应对气候变化。因此,中国提出要‘有雄心’,就是积极地干,能干多少事尽量做。中国有合作共赢的态度。”
周大地说:“‘有法律约束力’,意味着这不是一个俱乐部,不可以说了不算。发达国家还要出钱出力,转让技术,不能说完后都无效,那不是白谈了?全人类也不希望各国政府不负责任。所以谈判完了回去,还要认真落实措施。我们中国对外承诺都是认真在做,也经过了很好测算,一定会认真兑现,还会做得更努力些。但有些国家经常是说了不算。所以对他们也应该有所要求。多数国家希望有一个法律约束力的谈判结果,我们提出来,是顺应了绝大多数国家的愿望,对少数国家也是一个良性的压力。”
“自下而上”促使达成新协议
“此次巴黎会议达成一个框架性协议的可能性比较大,原因在于此次采取的是‘自下而上’的模式,而2011年德班会议之前主要是‘自上而下’。”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所研究员陈迎在预测本次大会成果时说。
六年前的哥本哈根大会,由于各国立场之间的巨大差距无法弥合,产生全球性协议的努力宣告失败,而公约谈判机制本身也陷入了低谷,人们逐渐失去了信心。此后的谈判几乎就变成了“自上而下强制分配”和“自下而上自愿行动”的路线斗争。
自上而下的方式从科学的建议出发,为了控制升温在2摄氏度以内,计算出剩下的排放空间,然后根据各国不同的责任和能力对排放空间进行分配。其挑战是各国因国家主权和利益驱动,希望少受到外部的约束,而且没有各国都认可的公平的分配标准。
陈迎认为,新的“自下而上”模式,主要依靠各国自愿提出的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或目标,汇总形成全球共同行动或目标,并可能伴随对目标及其执行的评估和力度提升的相关机制与进程,由此确立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权利、责任、义务,进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最终实现公约目标。
“这种模式往往具有机制非强迫和非侵入的特征,各国所提出的行动和目标往往多元化,更易于吸引各方参与;但由于缺乏统一核算规则,缺乏对目标力度的指导和强制性要求,因此难以保证行动的整体力度,各国间的政治互信与积极行动也有待进一步增强。目前已经有146个国家提交的国家自主贡献。”陈迎说。
“各国家承诺内容不同,有的是总量下降,有的是达到峰值,有的是采取措施争取少增长,有的是调速下降,因为国情不一样,但不管怎么样,最后大家算出来,得把温室气体控制下来。”周大地说。
自巴黎协议谈判于2011年启动以来,巴黎协议越发成为凝聚全球低碳转型共识的平台。展望此次巴黎气候大会,相信“自下而上”的动力一定是巨大的,新协议达成在望。
(科技日报北京11月2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