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党内两大法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道德为“高线”,以纪律为“底线”,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
2010年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从八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遵循。2004年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则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是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保障。
党规党纪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法宝”,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加以完善,才能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证。
上述两大法规出台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突出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反腐惩恶力度,强化巡视监督,切实解决好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些丰富的实践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修订两大法规,汲取了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践成果的制度化,体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从中央政治局会议释放的信息不难看出,这次对党内两大法规的修订,一个旨在树立道德的“高线”,一个旨在划清纪律的“底线”——
政治局会议明确指出,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