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3日 星期二
让科技人员的“指挥棒”不再唯一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系列解读之六
本报记者 陈 瑜

    “改革非常必要,将大大提高科技资源创新效率和创新动力、潜力和能力。”谈及日前发布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院长李子颖印象深刻的是,《实施方案》中有关改革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的举措,“这一点很重要,特别是应建立适合从事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人员的评价制度,解决我国原始创新不足的问题。”

    根据2012年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的调查,粗略估计,高校整体未利用的专利约占82%。获得专利之后未能进入产业化领域,出现了专利闲置或“沉睡”。虽已过去三年,但这份对部分高校专利实施情况的调查结果,仍能从某种程度上反映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现状。究其原因,有一条就是目前高校科研考核评价中,技术转移不属于考核指标。

    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亮点突出,提出改革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实行科技人员分类评价,建立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和激励机制;改进完善院士制度。

    今年2月,在参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分组审议时,华中农业大学校长邓秀新分析成果转化难的一个原因是,现在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办法是“本子”“帽子”为主。“本子”就是科技成果奖,有了“本子”,科研人员可以申请各种头衔,待遇就能上去,这导致部分科技人员削尖脑袋要去争抢各种科技奖励。

    而美国《史蒂文森—威德勒技术创新法》《联邦技术转移法》等明确规定,将技术转移作为联邦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一项职责,并与其绩效评估挂钩。

    从事基础研究的学者也被考核“指挥棒”所困扰。

    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中科院院士、科技部原副部长程津培表达了自己带某位博士研究生时的尴尬。

    这名博士在攻读硕博学位5年间,做了“开先河的工作”,却因没有一篇第一作者署名的文章,曾一度拿不到学位证书。程津培担心,将来像这样甘愿跟着导师忍受寂寞的学生,可能很难再招到。(下转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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