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被央行注销《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国内首家被注销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
“该公司存在大量挪用客户备付金、伪造变造交易和财务资料、超范围经营支付业务等重大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人民银行依法注销该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并向公安部门移交其涉嫌犯罪的证据及相关资料。
2010年6月,央行正式对外公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国内第三方支付行业实施正式的监管。根据相关规定,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需要按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易士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于2011年12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在浙江省开展多用途预付卡发行和受理业务。
挪用备付金一直是央行对第三方支付监管的“红线”,吊销易士公司的牌照,彰显了央行整顿支付行业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