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连线
沈阳海关作为总署汇总征税第一批试点单位,根据海关总署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选取1个隶属海关作为试点海关,选取3家企业作为试点企业。沈阳海关积极运作、稳步推进,参加试点企业通关时效提高了70%,企业财务付税计划资金准确性提高到100%,当年汇总征税实际发生业务7358笔,缴纳税款29.53亿元人民币。
沈阳海关辖区内的一家外国著名品牌在华合资企业,每周有多批货物申报进口。在传统征管模式下,每票进口货物均需在规定时间内逐票纳税后提取,企业每周需预测下一周的待缴税款,合理安排资金周转,以避免税款筹措计划不落实、延迟提取货物,以及产生欠税等情况。汇总征税试点后,针对汽车企业的业务特点,沈阳海关主动协助企业在汇总征税模式下,按月结算应缴税款并集中支付,既简化了纳税作业,又提高了通关效率,更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2015年,沈阳海关继续做好汇总征税相关工作,结合汇总征税二期系统的上线使用,合理扩大适用企业范围,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跟进简化申请手续和流程、提高担保构成的灵活性、完善系统功能等具体事宜。2015年上半年,沈阳海关共打印汇总征税税单4695票,完成汇总征税13.57亿元,月均汇总征税2.26亿元。
2014年7月,南通海关被选作南京关区首家试点海关后,通过召开宣讲会、开展候选企业资信评估和风险研判,先后选定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和嘉吉粮油(南通)有限公司作为试点企业。同时完善内部岗位联系配合机制和工作制度,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嘉吉粮油(南通)有限公司的财务部门算了一笔帐,汇总征税每月集中缴纳一次税款,缴税频率大为降低。以每票货物3000万为例,融资成本约每天4900多元,保函成本约每天100多元,实行集中汇总征后,平均每月可节约成本约7万元,一年即可节约80多万。
自2014年7月底试行以来,截至2015年6月底,南通海关已办结282票货物集中汇总征税通关手续,涉及税款2.49亿元,为南通两家试点企业节约成本一百多万元。而且办理通关手续时,凭税款担保即可先行提取货物,无需在货物进口当时逐票缴税后再办理放行手续,缩短了货物在港时间,进口货物从申报到实物放行时间大幅缩短。对于低风险货物从申报到货物放行的时间也由传统的2小时左右缩短至10分钟,采取汇总征税模式申报进口可实现当日申报当日放行。
作为番禺关区首家汇总征税企业,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在莲花港码头开展汇总征税业务。
“我们现在可以每个月向海关集中交一次税,对企业的资金运作更有底数。”该公司采购中心经理蒋亚琴说:“汇总征税不仅简化了我们的纳税操作,缩短了货物通关时间,还使我们对纳税时间节点有了更多的计划性,缓解了资金压力,也有利于激发企业和市场的主体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