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3月08日 星期日
治霾不靠东风,也不能任性
卢阳旭

    “每天起来第一件事情是看天,如果天蓝,不敢懈怠,如果是像今天这样的天,就会感到不安,要加倍地努力”,在3月7日的记者会上,新任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表达了自己对雾霾问题的高度关注。

    应该说,治理雾霾、保护环境是当下中国社会的普遍共识。共识会转化为社会压力,并进而推动社会行动。在这种情况下,出台“长牙齿”的环境治理措施变得顺理成章、水到渠成。但是,同意治理是一回事,怎么治理是另一回事,当它与其他议题放在一块时如何确定优先序则更是另一回事。

    因此,雾霾也好,环保也罢,它们终究不能也不应包办两会议题。这么说,不是要贬低环境治理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不是认为不应该出台、执行严厉的环境治理措施,而只是想指出,雾霾固然任性,但我们终究无法任性地去解决雾霾问题。环境污染之错,是我们任性发展犯下的,事到如今,气愤、着急,虽再正常不过,但如果就此任性环保、任性治霾,我们是否又会任性地犯下另一个错,就像我们曾经笃定地认为一切都应该为发展让路一样?

    公共决策的一个基本常识是,任何决策都要受到资源约束,任何决策都不是在真空中制定和执行。如果我们有无限制的资源,雾霾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比如“APEC蓝”背后是大量工厂临时停产,这显然是不可复制、不可持续的。更重要的是,人们的分歧,一定程度上说,均来自于他们对于如何把有限资源分配到不同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哪个重要、哪个优先从来就不是口头说说、来个共鸣那么简单,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必然是要真刀真枪地干的。事实上,这也是之前一些环保、治霾措施被一些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体消极抵制的重要原因。

    在社会多元化、利益格局复杂化的今天,对于公共决策的议题清单,特别是不同议题的优先序问题,人们无论是在抽象的理念层面还是在具体的操作层面,都可能存在或大或小的分歧。不同的个体、群体,对于什么重要、什么紧迫、什么优先常有不同的观点和主张——这也是所谓“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重要特征。此时,一方面需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来系统性地解决深层次问题;另一方面又要防止公共决策被简单、激进的预期、设想所裹挟,让其失去应有的平衡。就此而言,促进公共决策机制的现代化,让公共决策保持基本的常识和理性,是现代国家治理能力建设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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