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力。值得思考的是,在新常态的语境下,它对科技创新提出了什么要求,这些要求的特殊性又体现在哪些地方?从实际工作出发,这些方面也许需要我们认真思考:
第一,回顾历史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改革开放最早都是从微观组织开始的,无论是农村改革还是国营企业的改革。但是,科技领域恰恰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和重视。现在,这个问题的矛盾越来越大,如果此次科技体制改革不重视微观组织的改革,如果对大学和科研院所的改革没有真正有效的措施,不能取得实质性的进展,那是不行的。
第二,在新常态下,不论是研发活动组织还是创新活动组织,确实要转变思路,要更加强调技术体系的整体变化和领先企业的培育。过去我们强调的更多的是关键技术、核心技术。但是,当我国的某个产业进入国际竞争市场,最核心的问题是它是否具备为不同用户提供完整解决方案的能力。中国必须在这个问题上下工夫。
第三,面向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态势,我们一定要重视各种平台的建设,这些平台不都是由政府直接资助来建设的,有各种各样的组织形式。这些平台为整个创新活动的动手者提供足够的工具和条件,让他们发扬工匠精神,DIY产品,组织创新。
第四,对于科研而言,很重要的是提升科研体系自身的国际化程度,而不是简单地强调双边或多边合作。也就是说,像大学、科研院所这样的科研机构,国际化是它的制度本身的要求,是制度设计组成的一个部分,而不是简单的一种政策性的、一般性的要求。如果没有面向国际化的一种改革来推动,我国的创新则会处在相对封闭的位置。
第五,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各级政府针对市场失灵问题推出了很多举措,促进了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风险投资等的发展。现在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在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上,政府应当在什么时候退出。对于政府作用时间点的要求,会极大地改变政府作用的手段、方式。根据政府作用时间点的要求,设计一条资助—转变—退出的方式和路线,对转变政府职能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