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16日对外发布《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水电站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通过建立完备的开发管理、财税价格、投资回报等政策体系,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水电站。
意见提出了完善社会资本投资的四项政策措施:一是完善水电开发政策。推进水电价格市场化,研究流域梯级效益补偿机制,根据电力市场化进程,逐步完善水电价格机制和项目投资回报机制。二是加强政府投资引导。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对藏区水电以及综合利用任务重、公益性强、预期收益差的重要水电项目,研究通过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等方式予以支持,并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三是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 四是建立利益共享机制,保障水资源开发综合利用效益的同时,充分考虑资源地利益,依法依规积极探索和研究建立项目业主、地方政府、移民群众多方受益的水电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并将实现利益共享作为项目业主选择和水电效益发挥的主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