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渊杂谭
文·句艳华
不久前太原街头的一道所谓的文化墙上刻写的近百首唐诗出现了40多个错误的繁体字,因此受尽世人嘲笑。事情不大,但回味起来颇有意思,总觉得它带给人们的不全是嘲讽,更像是一堂繁体字课,只不过是反面的,更加生动一些。我想,之前将此“髪”作彼“發”的人并不少见。
小事件中有大心理。繁体字虽然已不是官方书写字体,但并没有死掉,成为完全的古董,一些场合中,繁体字还是常出现。只不过有使用规范的,也有像太原以及毕福剑等闹出笑话的。但总之说明人们和社会对繁体字有文化需求。
问问身边的人,不管是否有古文字基础和艺术修养,几乎没有人会说不喜欢繁体字的。抛开那些宏大的概念和理论,相信多数人首先从繁体字身上获得的是审美的愉悦,以及一种文化认同感,是类似一种“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这样的感受——不能漠视这种认同感,它看不见,但是一个人或一个族群很重要的东西,往往主导着那些看得见的东西。
据说太原被舆论嘲笑得招架不住,很快将所有石刻拆除,全部换成简化字,好生“任性”。其实用繁体字书写唐诗,虽然不大符合现行规定,但从文化角度来讲,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再匹配不过,想想没什么不妥。
越是文明的社会就应该越多元和包容,要看得惯最先锋的,也要容得下最保守的,每一种社会需求都应该有自己的空间。官方书写须统一无可厚非,但也应该正视人们对繁体字的热情和喜爱。否则人们想用却不会用、用不来,只能出这种大老粗的笑话。西安北客站把“一米线”译成“a noodle”也就罢了,而写不对中国字实在是不体面。
个人倒认为,在今天的社会条件下,做到用简识繁其实并不困难。我们可以在教育、出版和文化设施等方面放松一些限制,增加一些了解和学习“正确”的繁体字的机会。与其让繁体字在民间乱流行,不如这样“拨乱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