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讯 (胡利娟)《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将有力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对于全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和防止国家、集体资源资产流失,以及保障林农合法权益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据了解,《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9月25日通过,分总则、流转范围和程序、流转合同、流转监督管理与服务、法律责任和附则等6章,共37条。它不仅是贯彻落实“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的具体体现,也是关乎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建设“美丽湖北”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