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四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对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和资助比例进行调整。按照通知,包括第二学士学位和高职学生在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据介绍,现行的国家助学贷款资助上限为每人每年6000元。调整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上限将达到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调整后,有关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的标准也相应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的其他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
通知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全国平均资助比例应与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各地区、各高校资助比例应与本地区、本高校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则根据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覆盖范围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
通知同时强调,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此外,各高校要按照相关规定,承担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的50%,并配合经办银行核准申请贷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