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7月11日 星期五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推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
广东召开学习贯彻《决定》专家座谈会

    科技日报讯 (记者左朝胜 刘成刚)广东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第一个颁布实施的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和纲领性文件。7月7日,省科技厅组织参与起草《决定》的部分专家召开学习贯彻《决定》座谈会,向媒体介绍《决定》的出台背景、新措施、新亮点。

    省科技厅厅长黄宁生指出,《决定》把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结合起来,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系列重大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战略需求。《决定》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主线,以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核心,从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协同创新到转化应用,再到创新创业环境建设,提出了全方位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他说,《决定》的最大特色是让政府的“无形之手”和市场的“有形之手”形成合力,打出一系列的“组合拳”,共同推进全省的科技创新工作。

    省委政研室副主任吴茂芹表示,《决定》既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精神,又充分考虑到既往成熟的“广东经验”。他举例,《决定》提出的“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覆盖计划”等措施,是充分认识到,广东过去通过政府推动来解决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实践和国际经验相一致,都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未来要做的是,进一步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来推动科技与经济的更加紧密结合。

    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主任曾乐民研究员说,《决定》的出台具有里程碑意义,令人振奋。他认为,过去广东的改革往往都是局部性的、分散的,《决定》所体现的改革思想具有全面、系统性。尤其突出了市场机制这条主线,必将大大激发生产力的大发展。他对科技主管部门实施的省级科技业务管理阳光再造行动大加赞赏,认为科技部门在改革攻坚克难过程中没有回避问题,主动限制自己,是勇于革自己的命。

    与会领导专家还讨论了广东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面临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如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率还不高,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科技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需要改进,等等。同时,一致认为,《决定》在制度设计上突破了制约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如,解决了如何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如何建立健全多主体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如何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从哪些方面入手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等问题,是未来一个时期广东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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