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26日 星期一
着力解决我国创新链中的重大瓶颈问题
袁东明 马骏 王怀宇

    ■科技专论 

    我国在科技领域的投入越来越大,科研成果也越来越丰富,但是科研成果转化并不顺畅。究其原因,在于我国的创新链条存在“肠梗塞”现象,在“基础研究、应用开发、中试、商品化、产业化”的创新链条中,中间环节非常薄弱,科研机构热衷于“申请课题、开展研究、通过评审、再申请课题”的循环,而产业部门则陷入“引进技术、生产产品、技术落后、再引进技术”的循环,在全球产业链中的低端地位难以根本改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重点解决我国重大关键技术创新链的中间瓶颈制约,形成科研促进产业创新、产业支持科研发展的正反馈效应。

    我国创新链条存在三大瓶颈制约

    创新链条包括以下五个环节:一是基础研究,探索新技术的原理;二是应用开发,在实验室制作样品或样机;三是中间试验(简称中试),验证和改进实验室技术,按照规模生产要求解决工装、工艺、原料和标准等问题;四是商品化,企业整合技术、资本、人力资源等要素,面对市场开展小规模经营,完善产品,寻找市场;五是产业化,企业开展大规模生产,获取创新活动的回报。

    重大关键技术的原始创新基本都要经历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的完整链条,需要研究机构和企业的共同参与才能完成。在创新链条的不同环节,创新活动的任务、性质、关键要素、参与者都有所不同,其中应用研究、中试、商品化三个环节需要科研机构和企业共同参与。在应用研究环节,科研机构起主导作用,但企业的参与可以为技术转化打下铺垫;在中试环节,科研机构也是主要力量,但企业的参与可以加快技术应用步伐;在商品化环节,创新活动发生质的变化,从科研机构内部的研究活动演变为企业整合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开发市场的经营活动,是创新链条中最惊险、最关键的一跳。

    目前我国创新链条中主要存在着三大瓶颈。

    瓶颈之一:应用开发脱离市场需求

    有关研究显示,我国科研机构的研究经费中,30%—40%来自财政拨付的事业费,60%—70%来自各类项目研究经费。项目导向的体制对科研机构具有很强引导性,关键是项目设立机制是否合理。对于当前的项目管理机制,科研机构认为申请项目花费精力太多,研发也缺乏连贯性;企业认为,科研项目存在研究内容与市场需求脱节现象,导致很多研究成果不具备市场应用价值。

    瓶颈之二: 中试力量薄弱

    我国科研体系存在“重科研、轻中试”的现象,这既与中试的性质有关,也与科技管理体制有关。首先,中试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的性质,重大关键技术的中试一般需要2—3年时间,后续商品化和产业化还需要6—8年时间,因此中试无论对技术持有方还是技术需求方,都缺乏投资吸引力。 

    西方发达国家一般是企业在中试环节发挥重要作用,而我国企业处于产业低端,往往难以承受长期技术投资带来的资金压力和失败风险,投资中试的积极性普遍不高。第二,在体制上,我国科技部门与产业化部门纵向分割,相互脱节,导致中试投入跟不上研发需求。此外,我国科研机构对参与中试活动既缺乏动力也缺乏能力。科研机构追求学术成果,对技术中试的积极性不高,科研人员也普遍认为中试工作“投入大、风险高、回报低”,不如走“拿项目、做课题、出成果、评职称”的常规路子。即使有些科研机构愿意开展技术中试,也面临资金来源不足的矛盾。

    瓶颈之三:重大技术商品化缺乏吸引力

    企业是创新活动的主体,但提供技术的科研机构也必须大力配合。根据调查,我国企业和科研机构对重大关键技术商品化的积极性都不高。从企业方面看,重大关键技术商品化存在技术不成熟、市场需求不确定、与科研机构合作不顺畅等方面的风险。从科研机构看,搞技术商品化远不如申请新的课题,后者经费有保障,而且还能产生新的学术成果。

    此外,我国国有技术资产的管理制度也不利于重大关键技术的商品化。当前制度的出发点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而不是促进技术转化,如技术资产的处置需要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层层审批,程序多、周期长,短则4—6月,长则1年。殊不知,技术资产不同于物质资产,只有应用才能产生价值,没有应用做基础何谈国有资产流失?技术得不到应用才是国有资产最大的损失。

    相关政策建议

    1.建设新型研发机构

    我国需要建立一批市场导向的应用技术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应将技术转化和技术研发作为同等重要的使命,并以此为基础对组织结构、资金管理、人事管理进行改革。新型研发机构应设立专门机构和专项资金,从事技术转化工作;应改革单一化的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将成果转化工作列入职称评定、职业发展和学术成就的重要方面;实行科研人员双向流动制度,鼓励科研人员参与创新创业等等。

    新型研发机构的核心是要建立现代治理机制。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按照非营利组织模式发展研发机构,设立科学家、企业家、政府官员等多方利益相关者参加的理事会,由理事会决定科研机构的重大方向。我国一些地方在新型研发机构的试点中也取得了宝贵经验,如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建立理事会制度,按照项目合同实施全员聘用制,形成了“市场化导向、企业化管理”的良好局面,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重大进展。

    2.加强科技项目的需求方引导

    采用事业经费和项目经费相结合的科技经费管理方式,既有利于发挥科技部门的主动性,也有利于发挥项目对科研资源的合理引导作用。必须建立市场导向的项目管理制度,应用技术研究项目的管理,要建立多方参与的机制,既要听取科技界的意见,也要听取产业界的意见。比如,可以借鉴德国的科研项目管理机制,政府资助的科研项目,由行业协会或商会在征求成员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技术需求,按照技术需求开展产学研合作。

    3.设立专业性中试平台以降低中试门槛

    将分散使用的支持技术产业化的财政资金集中起来,设立一批专业性中试平台。中试平台可以设在产业集群地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分担,同时鼓励企业和科研院所参与。专业性中试平台除了建设必要的设施和设备外,还要培养一批懂装备、懂工艺、懂技术标准的专业人才。政府集中资金建设中试平台,一方面消除了支持单个企业带来的不公平竞争,另一方面可以大幅降低单个项目的中试成本,显著缩短中试周期,为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创造良好条件。

    4.改革国有技术产权管理体制

    技术的价值不是管理部门或第三方评估出来的,而是企业经转化后通过市场经营产生的,调动企业积极性才是国有技术产权管理的关键。建议以促进技术转化为出发点简化国有技术产权转让管理程序,技术产权的转让管理权限应直接下放给科研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职责可调整为制定政策和实施事后监管。另外,还应放宽甚至取消智力资本的入股比例限制,加大对参与技术转化企业和科研人员的激励,以调动科研机构实施技术转化的积极性。

    5.加强创新早期阶段的政策资金引导

    设立专门的中试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形成风险收益共担机制,促进技术中试环节的多元化投资。充分发挥政策性风险资本的引导作用,风险投资是应对创新风险的有效手段,建议将政策性风险投资向创新早期阶段集中,如通过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技术转化的早期阶段,真正发挥分担技术创新风险的作用。一旦从高风险的技术商品化阶段进入到大规模生产的产业化阶段,大量的民间资本就会主动进入。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厅、企业研究所)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