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03日 星期六
专家谈如何加快开放获取进程
本报记者 郑焕斌 综合外电

    《自然》杂志网络版推出了“公开获取运动”专题讨论。欧洲学术出版与学术资源联盟主任阿尔玛·斯万等三位学者,提出了加快公开获取模式进程的相关政策建议。

    协调OA政策乃当务之急

    斯万指出,当务之急是各国要尽快协调OA政策。

    斯万认为,近年来OA政策的快速推进,也带来了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如果未来5年内实现研究论文完全开放获取,就必须统一协调各种不同的政策,这是因为研究人员的经费可能来自于政府和私人基金会等不同渠道。这种协调对于构建单一、简单的途径,实现研究成果开放获取,而且经济实惠、具有可持续性,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现在,各国政府、各类资助机构、大学等各个层次都需要通力合作,以确保构建一种良好的OA政策。这种政策应该是清晰、准确且重点突出;它支持研究成果交流的新模式;它不能让著作权成为障碍,不能干涉作者选择期刊的权利;它应强制施行立即开放获取,但要建立控制成本的各种方法。

    实现开放获取的途径有两种:即OA期刊(常被称为金色OA模式)和OA存储(常被称为绿色OA模式)。金色OA模式是由论文作者(或其所在机构)预付出版费,在OA期刊上发表文章,读者可免费在出版商网站上浏览;绿色OA模式则是由作者按传统方式向期刊投稿,然后将论文存放在个人网站、学科知识库或者指定的机构知识库中,以供同行和公众免费浏览。

    斯万指出,良好的OA政策不能把金色OA模式看作是“作者付费”,因为66%的OA期刊并没有收费。它应该采用这样的定义——能够使其内容在互联网上立即、完全免费获取的期刊;同时也不能将绿色OA模式看作“限制获取”,因为在60%的时间内它并非如此。它应该采用的定义为,由作者直接使其开放获取的科学论文,通常存放在开放获取知识库。良好的OA政策不能认定绿色OA模式会损及出版商,因为现有证据并不支持这种判断。

    无论是金色路线还是绿色路线,都能提供具有许可证的论文,使之得到最大限度的再次使用,OA政策应该充分利用这种优势。它引入了一些必须遵守的规定,以及对违规行为的制裁措施;它信奉这样的事实——即开放获取将产生破坏性的变革,并把科学研究和为此买单的公众之利益放在首要位置。

    确切地说,资助机构和大学必须共同努力协调以下相关政策:关于可容许的限制期;采用绿色OA模式时对论文存放在开放获取知识库的时间安排;是否允许使用研究经费支付金色OA模式出版费。它们还必须考虑其他一些重要问题,如能否向复合型期刊付费?对科研资助机构拥有著作权和许可证要求持何种态度?选用哪个开放获取知识库?

    欧盟委员会对上述诸多问题的态度十分明确。它要求从2014年1月起,论文一经发表或者被接受(即经同行评审后决定可以发表),就应立即存放在机构知识库;科学、技术、工程学和医学等领域的论文,其期限为发表后6个月内;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论文其期限则为发表后12个月内。该政策鼓励作者保留版权、作者向出版商提供发表成果的许可证;同时它允许使用科研资助经费支付论文出版费。欧盟委员会强调各国应制定符合自己国情的OA政策。

    2013年2月,美国联邦政府宣布由政府资助的研究论文,在发表后12个月内应让公众完全自由获取;一些州也提出了自己的OA政策,所规定的期限大都与上述政策相一致(最长为12个月);比利时、爱尔兰两国的科研资助机构和大学在协调政策时,重点要求研究人员把论文存放在开放获取知识库,以便于测评研究,并仿效委员会所规定的最长可容许限制期;西班牙、挪威和丹麦三国都已经制订了与欧盟委员会相一致的政策;法国政府2013年1月宣布了大力支持科学知识开放获取的七项措施,其中包括致力于发展绿色OA模式、支持选择金色OA模式的科研团队,帮助其控制成本,协商许可证等。澳大利亚的两家科研资助机构也制定了类似政策,要求研究人员将研究论文存放在开放获取知识库,只是在可容许的限制期方面稍有不同。

    因此,各国目前正在致力于OA政策的协调统一。但重点应该是在各类资助机构之间制定无缝连接政策。这样论文作者就能够明晰各项规则,并更好地加以遵守。随着时间的推移,论文作者将逐渐理解真正公开科研成果的巨大潜力,从而激发出更具创新性的科研实践。

    然后,值得我们期待的就是——良好的OA政策将催生一种极其不同的学术交流方式。

    科学论文索引服务应更快捷、更公正

    BioMed Central出版集团总裁马太·科克里尔认为,应该使科学论文索引服务更加快捷和公正。该中心隶属于德国斯普林格科技出版集团,主要出版科学、技术和医学领域的OA期刊,目前出版的OA期刊总数已达250种。

    如果搜索引擎谷歌(Google)把某网站纳入其搜索范围之前,要求它证明数年来的价值,将会出现怎样的情况?科克里尔指出,从本质上讲这就是科学出版界正在采用的模式。如果某种期刊出版后科学家们能够很容易地看到其论文,它就必须提供高质量的出版业绩记录。然而,这是一条不合逻辑的“第22条军规”——尽管OA期刊能够证明自己,却无法向论文作者们提供他们最看重的东西——论文的可发现性。

    为了顺利推行OA政策,需要对新期刊的索引服务和关注度进行清理整治。美国NIH创建的生命科学全文数据库PubMed Central最初采取的快速接纳OA期刊政策,在证明这种模式的价值发展方面曾发挥了至关重要作用。然而,2009年该数据库进一步提高了OA期刊的收录标准,这就危及科学出版的进一步发展。新标准有利于现有期刊巩固其地位,但不利于新入行者。

    OA期刊《eLIFE》2012年创刊后立刻被PubMed Central收录于数据库,这引发了争议。该期刊得到了美国霍华德休斯医学研究所、德国马普学会、英国惠康基金会的共同资助,旨在打造成为生物医学和生命科学领域的顶级期刊。在《eLIFE》尚无发表任何一篇论文之前,PubMed Central就将其收录至数据库。按照目前权威文献数据库收录OA期刊的惯用标准,它至少需要发表15篇论文。这一事件突显了目前OA期刊入行标准的不规范性。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BioMed Central出版的《基因组医学》在创刊4年之后,才刚刚被WoS收录。尽管《基因组医学》杂志拥有一个实力强大的编委会,具有稳定的出版率(每年发表90篇论文),并且其影响因子约为6,远远超过了WoS收录的95%以上期刊。

    因此,那些具有和《eLIFE》同样高水平的OA期刊不能很快被权威文献数据库收录,对整个科学出版界将是一种伤害。《eLIFE》事件给人们造成的不良印象是——所有期刊都应获得公平待遇,但有些期刊获得的待遇更为公平。

    毫无疑问,人们会担忧某些出版商的期刊质量偏低。但无限地提高入行标准,或者某些期刊利用特殊的人际关系影响力让这种标准具有弹性,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这延缓了科学的进步。

    应该采取的做法是,对于所有满足基本标准的新期刊,论文索引服务应更重视其内容。也许可以对这些期刊冠以某种“临时性”标签,但应该确保它们是可发现的、可引用的。如果最终发现某些期刊的编辑标准偏低或者引用率过低,可以很容易地将其从索引库中除掉,在提出警告后可将先前的内容删除。

    非英语国家应推动本地期刊的翻译

    日本理化学研究所发育生物学中心科学政策专家道格·西普认为,非英语国家应该做好本地期刊的翻译工作。

    西普指出,一旦OA出版模式成为科学出版界的通行做法,英语国家的民众将享有独特优势,他们能很便利地阅读、使用其他国家资助的研究成果;但那些非英语国家的公民可能无法阅读自己纳税钱资助的研究论文。这些国家的政府和公共科研经费资助机构,很快将面临要求解决这种不公平状况的压力。

    在亚洲,中国、日本和韩国都具有雄厚的科技实力。以发表研究成果的情况衡量,它们分别位于全球第2、第4和第12位。这三个国家的研究机构或资助机构已建立了一些开放获取知识库,存放已发表的研究成果。例如,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2009年规定其会员在文章发表一个月内,必须向其开放获取知识库缴存论文;作为日本最大的基础科学研究资助机构,文部省2012年要求接受资助的研究人员应该报告发表论文的获取状况。

    目前,英语依然毫无争议地是最通用的科学语言。在非英语国家,实现真正开放获取的最佳途径,可能需要借鉴OA运动的模式。如果采用绿色OA模式,降低语言障碍的方法是,资助机构要求科学家或者研究机构使用公共资助经费,将所有的发表论文从本地语言翻译为英语,并存放在开放获取知识库;如果采取金色OA模式,则需要由期刊出版商或者其他第三方资助论文的翻译工作。

    无论采取哪种方案,其耗资都将非常庞大,而且耗费时间。非英语国家必须付出更多的艰辛,才能确保人类最珍贵的资源——知识的开放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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